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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千方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10-20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
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
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 80,000 万元购买银行理财
产品,有利于充分发挥闲置募集资金的效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公
司将按期组织资金归还募集资金专户,保证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不会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和募投项目的实施。同意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
募集资金 80,000 万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慕丽娜                   黄   峰                      陈荣根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10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