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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千方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10-30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
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
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 关于公司会计报表格式调整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本次会计报表格式调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
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要求。本次会计报表格式调整的审议、表决程
序及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综上,同意本次的公司会计
报表格式调整。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慕丽娜                    黄   峰                      陈荣根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