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千方科技:公司章程修正案2018-11-15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修订前后的内容对照如下:

                                        修订对照表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
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
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将股份用于员工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      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份的。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     股票的公司债券;
司股份的活动。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
                                          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
                                          的活动。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
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      项、第(二)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
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      经股东大会决议。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
照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      项、第(五)项、第(六)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
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股份,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决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     议同意。
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本公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第(三)项规定     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
收购的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本公司已发      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
行股份总额的 5%;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       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
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      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
应当 1 年内转让给职工。                   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
                                          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
                                          让或者注销。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项、第
                                          (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
                                          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上述对《公司章程》的修订尚须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
别决议议案审议。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