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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千方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1-26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
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 关于受让北京智能车联产业创新中心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

    (1)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议案之前,根据有关规定履行了将本次关联
交易议案提交给我们进行事前审核的程序。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利益,没有发现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
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在审议此项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进行回避,会议的表决和
决议程序合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完成后,将
有助于公司进一步加强对创新中心未来发展的掌控力度,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综合
服务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交易。

    2、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提名程序、聘任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合规。
    经认真审阅本次会议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孙亚夫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
和专业素养等资料,我们认为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
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规定的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聘任孙亚夫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
决议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慕丽娜                   黄   峰                      陈荣根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