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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千方科技: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19-04-10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千方科技          公告编号: 2019-028

债券代码:112622            债券简称:17 千方 01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千方科技”)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
民币 10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
低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类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投资期限不
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同意授权公司和下
属子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
    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
关规定,本次委托理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决议
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有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投资概述

    1、 投资目的
    提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
平,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 投资主体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3、 投资额度
    本次用于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低风
险理财类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中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暂时闲置的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决议的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4、 现金管理应满足的条件
    现金管理满足下列条件:(1)安全性高,安全度较高的理财产品;(2)流
动性好,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3)低风险。投资产品不得质押。(4)
不得进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风险投资。
如需进行风险投资的,应符合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并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另行
审议。
    5、 投资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6、 资金来源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进行投资理财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7、 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和下属子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
责管理。
    8、 信息披露
    公司投资理财的信息,包括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期限、收益等,将在定期
报告中予以披露。

    二、 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
影响较大,投资收益可能受市场波动的影响,具有一定不确定性。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的
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并将与相关业务单位保持紧密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
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1) 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建立自有资金投资理财的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银
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
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 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
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
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
定期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终止该投资。

    三、 公告日前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金
额共计 5,83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合并净资产的比例为
0.73%。

    四、 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资
金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
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如公司因重大项目投资或经营需要
资金时,公司将终止购买或及时赎回理财产品以保证公司资金需求,因此不会影
响公司的日常经营及主营业务正常开展。

    五、 独立董事意见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
全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在控制风险
前提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
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为 10 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
金进行投资理财事宜。

    六、 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
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公司自有资金投资理财,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
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
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的情况。

    七、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
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