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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千方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19-08-09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7 日召开了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以及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
       认真阅读了公司的相关文件,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在认真询问、积极调
       查和沟通的基础上,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所审议的事项,发表专
       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公司对外担保
       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一)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经审查,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能够严格遵守证
       监发[2003]56 号文的规定,不存在与证监发[2003]56 号文规定相违背的情形。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
       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的违规占用资金情况。

           (二)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1、 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
       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
       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
       对外担保情况的信息披露义务,并按规定如实提供了公司全部对外担保事项。
           2、 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
           (1)报告期内对外担保情况:
                   担保对    担保额度   担保   合同有效            审批程    担保余额   逾期
序号      担保方                                          债权人
                     象      (万元)   类型       期                序      (万元)   情况
          北京千   北京北               连带   对在建设   建设银   2014 年
 1        方科技   大千方   2,000       责任   银行开具   行北环   度股东    97.41       无
          股份有   科技有               保证   一年期以     支行   大会审
       限公司   限公司                    上保函业              议通过
                                          务的合同
                                          签订日至
                                          债务履行
                                          期届满之
                                          日起两年
                华宇空                                 北京银   2018   年
       北京千                             2019 年 5
                港(北             连带                行中关   年度   股
       方科技                             月 31 日至
2               京)科   1,000     责任                村科技   东大   会   1000    无
       股份有                             2010 年 5
                技有限             保证                园区支   审议   通
       限公司                             月 30 日
                公司                                     行     过
                北京冠                                          2018   年
       北京北                             2019 年 6
                华天视             连带                华夏银   年度   股
       大千方                             月 13 日至
3               数码科   1,000     责任                行车公   东大   会   1000    无
       科技有                             2020 年 6
                技有限             保证                庄支行   审议   通
       限公司                             月 13 日
                公司                                            过
       紫光捷   河南紫                    2018 年 10   广发银   2017 年
                                   连带
       通科技   光捷通                    月 10 日至   行郑州   度股东
4                        2,000     责任                                     1,219   无
       股份有   有限公                    2020 年 10   金成支   大会审
                                   保证
       限公司   司                        月 09 日       行     议通过

        (2)截止 2019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 6,000.00 万元,为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及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占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经审
    计资产总额(合并口径)的 0.43%,占净资产的 0.72%。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
    3,316.41 万元,占公司 2018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资产总额的 0.24%,占净资产的
    0.40%。
        截至意见出具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3)被担保方经营情况良好,资产负债率正常,具备较好的债务偿还能力,
    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截至意见出具日,尚无明
    显迹象表明公司会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
        (4)公司已建立完善的对外担保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发生的每笔对外担保
    均履行了规范的决策审批程序,能较好地控制对外担保的风险。

        二、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依据财政部印发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
    通知》(财会[2019]6 号)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目的是使公
    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一致同
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三、 关于《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
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截至2019年6月30日的募集
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认真阅读了《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我们认为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管理、存放与
使用不存在违规情形,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四、 关于公司对外捐赠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对外捐赠事项符合公司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的要求,有利于促进社会
公益事业的发展,有利于提升公司社会形象,捐赠事项的内部审议、决策程序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同意公司向北京市海淀教育基金会捐赠人民币合计90万元。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慕丽娜                     黄峰                        陈荣根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8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