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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千方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10-24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
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
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鉴于公司《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 1 名激励
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规
定的激励条件,根据《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决
定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146,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回
购价格为 6.115 元/股。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
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董事会回购注销上述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
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慕丽娜                   黄   峰                      陈荣根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0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