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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千方科技:监事会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2019-11-27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

                              的核查意见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26 日召开
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
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
效。
    2、本次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为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中层管
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以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述人员均不存在下述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
    4、董事会确定的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和《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有关
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公司和本次确定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情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以2019年11月26日为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向184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439.40万股。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1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