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千方科技: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0-04-15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9 年,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
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职地履行监督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具体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监事会工作情况

    (一)监事会在公司董事会和公司各级领导的支持和配合下,严格按照《公
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所赋予的职责,遵守诚信原则,从
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
    公司监事会 2019 年度共列席 13 次董事会,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至第四届董事会三十二次会议。共出席了 3 次股东大会,分别是 2018 年年度股
东大会、2019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列席
或出席了公司 2019 年度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大会,听取了公司各项重要提
案和决议,了解了公司各项重要决策的形成过程,很好的履行了监事会的知情监
督检查职能。
    (二)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8 次会议,会议审议情况如下:
    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2019 年 4 月 9 日,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在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 8
号中关村软件园 27 号院千方大厦 B 座 5 层会议室召开。会议以举手方式进行表
决,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8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8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续聘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2018 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继续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该次会议决议于 2019 年 4 月 10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2019 年 4 月 23 日,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在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 8 号
中关村软件园 27 号院千方大厦 B 座 5 层会议室召开。会议以举手方式进行表决,
审议通过了《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该次会议决议于 2019 年 4 月 24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2019 年 5 月 21 日,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在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
8 号中关村软件园 27 号院千方大厦 B 座 5 层会议室召开。会议以举手方式进行
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该次会议决议于 2019 年 5 月 23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2019 年 7 月 9 日,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在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 8
号中关村软件园 27 号院千方大厦 B 座 5 层会议室召开。会议以举手方式进行表
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收购杭州交智科技有限公司少数股权的
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该次会议决议于 2019 年 7 月 10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2019 年 8 月 7 日,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在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 8
号中关村软件园 27 号院千方大厦 B 座 5 层会议室召开。会议以举手方式进行表
决,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2019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该次会议决议于 2019 年 8 月 9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2019 年 10 月 23 日,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在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
西路 8 号中关村软件园 27 号院千方大厦 B 座 5 层会议室召开。会议以举手方式
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关于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该次会议决议于 2019 年 10 月 24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2019 年 11 月 26 日,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在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
西路 8 号中关村软件园 27 号院千方大厦 B 座 5 层会议室召开。会议以举手方式
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该次会议决议于 2019 年 11 月 27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2019 年 12 月 4 日,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在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
路 8 号中关村软件园 27 号院千方大厦 B 座 1 层会议室召开。会议以举手方式进
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18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该次会议决议于 2019 年 12 月 5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 监事会对公司有关事项的监督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列席或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决策程序
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履行情况进行了严格监督,认为:公司严格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违
规经营情形;董事会全面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高级管理人员认真贯彻执行
董事会决议,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行使职权时
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进行了认真的监督和审核,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
载,公司财务报告的内容及格式严格按照国家财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新企业会
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编制。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限公司为公
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意见客观、真实、
公正地反映了公司 2019 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监事会同意其
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三)对公司重大关联交易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关联交易进行监督,认为:公司发生
的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价格
公允,并对相关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监事会对报告期内
的关联交易进行了核查,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四)公司股权激励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实施的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后续实施情况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方案不存在差异。2019 年,对公司
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回购注销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
的限制性股票事项、因 2018 年权益分派调整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事
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对 2019 年授予的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严
格核查,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解除限售的激
励对象名单进行严格核查,并发布了核查意见,均未提出任何异议。
    (五)对公司 2019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机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有
效执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能起到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
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与资产安全,确保了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高
了经营效率与效果,促进了公司发展战略的稳步实现;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
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报告期内,
公司及相关人员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处罚或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处分的情形。
    (六)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及变更用途进行了监督检查。公
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
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募集资金使用》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等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公司 2019 年度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已
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没有发现违反法律、
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七)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进行
了监督,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规范信息传
递流程,并按照制度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地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员
进行备案。报告期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泄露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或者建
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等情况。
    (八)公司信息披露管理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现已建立
较为完善的信息披露内控制度,并严格按照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披露义
务,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也不存在内幕交易等违规情形,
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

    三、 2020 年度工作目标

    2020 年度,监事会将继续加强监督职能,认真履行职责,坚决贯彻公司既
定的战略方针,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严格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赋予的职责,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法人治理,为维护股东和公司的
利益及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而努力工作。公司监事会成员将进一步加强自身学
习,提高履职能力,加强对公司董事和高管人员的监督和检查,保证公司股东利
益最大化。监事会将通过加强对公司对外投资、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的监督,保
证资金合规及高效地使用,确保通过公司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公司各
项经营目标,实现公司经营管理目标。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 4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