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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千方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5-14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以及北京千
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
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
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鉴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中,激
励对象曾信雁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所规定的激励条件,根据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决定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18,900
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6.115 元/股。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
性股票,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8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
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二、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即对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所涉及的 7 名因个人原因离职及 1 名不幸因病去世且非因执行职务而死亡的
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398,900 股进行回购注销,导致公司
拟减少股本 398,900 股,减少注册资本 398,900 元,即公司总股本自 149,101.9775
万 股 调 整 至 149,062.0875 万 股 , 注 册 资 本 由 149,101.9775 万 元 调 整 至
149,062.0875 万元。
    我们认为,公司对上述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财务状况稳
健,注销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也不会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
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慕丽娜                   黄   峰                      陈荣根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5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