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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千方科技: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2020-08-20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国泰君安”)作为北京
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方科技”、“公司”)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项目的保荐机构及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履行持续
督导职责,对千方科技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情况进行核
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38 号)核准,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
特定投资者共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90,562,440 股,不超过批准的发行股数上限,也
不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 30%,每股发行价格 20.98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899,999,991.2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为 1,876,320,745.92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7 月 31 日全部汇入公司
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8
月 3 日出具的致同验字(2020)第 110ZC00273 号验资报告进行了审验。

    (二)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对外披露的《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本
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90,000万元(含发行费用),在扣除发行费用
后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下一代智慧交通系统产品与解决方案研发升级及产业化项目   143,606.21            133,000.00

补充流动资金                                            57,000.00             57,000.00


                                              3
                          合计                             200,606.21                190,000.00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投
入的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
到位之前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对项目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则先行投入
部分将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

     二、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使用项目情况

     为保障募投项目顺利进行,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使用自
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截至 2020 年 7 月 31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 2,706.60 万元,本次拟置换预先投
入自筹资金金额 2,706.6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承诺       自筹资金已    拟置换金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投资金额          投入金额        额
下一代智慧交通系统产品与解决方案研发
                                       143,606.21    133,000.00         2,706.60      2,706.60
升级及产业化项目

                   合计                143,606.21    133,000.00         2,706.60      2,706.60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资
金情况出具了《关于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0)第 110ZA08640 号)。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
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
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致同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
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

                                               4
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5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的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蒋 杰                       徐开来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