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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千方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8-22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千方科技         公告编号: 2020-084

债券代码:112622             债券简称:17 千方 01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于 2020 年 8 月 17
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8 月 20 日下午 16:00 在北京市海淀区东
北旺西路 8 号中关村软件园 27 号院千方大厦 B 座 1 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
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会议由董事长夏曙东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人
员列席,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如下决议: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消费金融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公司与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蚂蚁集团”)、南洋商业
银行有限公司、国泰世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
资人民币 800,000 万元在重庆市设立重庆蚂蚁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消金
公司”),其中,公司作为一般出资人拟以自有资金出资 56,080 万元,占消金公司
注册资本的 7.01%。消金公司成立以后开展消费金融相关业务。
    由于董事许诗军先生为公司股东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阿里网络”,持有公司 14.10%的股份)委派的董事,阿里网络与蚂蚁集团存
在关联关系,因此,本次投资事项可能影响其独立商业判断,基于审慎原则,董
事许诗军先生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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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体内容请参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
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消费金融公
司的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贵州省德江(合兴)至余庆高速公路 PPP
项目合资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千方捷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千方捷通”)对外
投资贵州省德江(合兴)至余庆高速公路 PPP 项目,本次对外投资的投资标的为
项目合资公司贵州中交德余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其公司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负
责实施 PPP 项目,根据千方捷通在项目公司出资比例 5%计算,千方捷通对本项目
的投资总额约为 17,691.30 万元(包括项目公司资本金出资 1,000 万元)。
    具体内容请参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
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贵州省德江
(合兴)至余庆高速公路 PPP 项目合资公司的公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因公司实施了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同意将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 6.115 元/股
调整为 6.045 元/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 8.75 元/股调整为 8.68 元/
股。
    具体内容请参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
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
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
意见书,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5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
因离职,根据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已不符合
                                      2
激励条件,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
股票合计 146,600 股,其中首次授予的回购价格为 6.045 元/股,预留授予的回购价
格 8.68 元/股。

    具体内容请参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
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
意见书,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
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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