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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千方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9-19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以及北京千
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
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1、 公司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
规定,提名程序、聘任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合规。
    2、 经认真审阅本次会议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
素养等资料,我们认为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
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
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规定的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
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聘任潘璠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聘任张鹏国先生、韩婧
女士、毛晓光先生、孙亚夫先生、郑学东先生、张丽娟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其中,聘任郑学东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张丽娟女士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任期三年,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黄   峰                  陈荣根                       杨栋锐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9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