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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千方科技: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慕丽娜)2021-03-31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作为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
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及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出席公司的相关会议,对董
事会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本人因任期届满于 2020
年 9 月 18 日起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根据中国
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有关要求,
现将 2020 年度的工作情况简要汇报:

    一、 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1、 董事会会议
    2020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14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应出席 9 次会议,亲自出席
9 次董事会,其中现场出席 4 次会议,以通讯形式出席 5 次会议。没有缺席或未
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我参加了应出席的全部董事会会议,每次参会前我都认真审阅公
司提交的相关会议资料,并做出独立的思考和分析;参会过程中,我认真听取管
理层的汇报,积极参与讨论,充分运用我的专业知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2、 股东大会会议
    2020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6 次股东大会,本人应列席 5 次,实际列席 5 次。
    3、 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非董事会议案事项未有反对或异议。

    二、 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0 年度,本人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勤勉、谨慎地
履行职责,报告期内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1、 2020 年 1 月 28 日,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对外
捐赠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 2020 年 3 月 4 日,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及其填补回报措施
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 年-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
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3、 2020 年 4 月 13 日,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的《2019 年年
度报告及摘要》、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的议案》、《关于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
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关于 2020 年度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
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其中对《关于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
意见。对 2019 年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公司对外担保
情况出具专项说明和发表独立意见。
    4、 2020 年 5 月 13 日,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回购
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发表了独立意见。
    5、 2020 年 8 月 4 日,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使用募
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自
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6、 2020 年 8 月 18 日,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的《2020 年半年
度报告及摘要》、《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对公司 2020 上半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
况出具专项说明和发表独立意见。
    7、 2020 年 8 月 20 日,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调整
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8、 2020 年 9 月 1 日,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董
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以上相关独立意见已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备查。

    三、 现场检查情况

    2020 年度,我利用参加董事会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
听取经营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工作汇报,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和内控状况,追
踪检查董事会决议落实执行情况,并通过电话和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
司的影响,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展能够做到及时了
解和掌握。对董事、高管履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积极有
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认真地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四、 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我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审计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
我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认真研究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政策
与方案,对上述人员的考核标准提出专业建议;听取公司相关部门关于薪酬考核
管理的专业汇报,审议了 2020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并对方案执行
情况进行追踪监督;对员工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研究审
议,并提出了相关建议。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我认真审核了公司的财务信息及
其披露,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运作及相关
制度建设实施情况,对内部审计人员尽职情况及工作考核提出指导意见。

    五、 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 审慎客观行使表决权
    2020 年度,本人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于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在决策
中发表专业意见,并审慎行使表决权;对于需发表独立意见的议案,及时向公司
充分了解相关情况,并查阅相关法律、法规,独立、客观的做出判断。
    2、 密切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信息披露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法定信息披露义务,并推动公司开展投资
者关系管理活动,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保障了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
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3、 持续关注公司规范运作和日常运营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深入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运营管理和内
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和执行情况,以及股东大会、董事会的执行情况。实施实地
考察,审阅相关材料,与公司管理层、会计师等见面,关注公司治理情况。
    4、 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报告期内,本人进一步
加强了对新出台的各项法规、制度的学习,持续提高对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合法
权益的保护意识,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六、 其他事项

    1、 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 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 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七、 联系方式

    慕丽娜:interlaken66@126.com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章页)




                                        慕丽娜
                                                     2021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