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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千方科技: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栋锐)2021-03-31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8 日召开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本人为独立董事,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
《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及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出席公司的相关会议,
对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发
布的《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有关要求,现将 2020
年度的工作情况简要汇报:

       一、 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1、 董事会会议
    2020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14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应出席 5 次会议,亲自出席
5 次董事会,其中现场出席 3 次会议,以通讯形式出席 2 次会议。没有缺席或未
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我参加了应由我出席的全部董事会会议,每次参会前我都认真审
阅公司提交的相关会议资料,并做出独立的思考和分析;参会过程中,我认真听
取管理层的汇报,积极参与讨论,充分运用我的专业知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
议。
    2、 股东大会会议
    2020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6 次股东大会,本人应列席 1 次,实际列席 0 次。
    3、 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非董事会议案事项未有反对或异议。

       二、 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1、 2020 年 9 月 18 日,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 2020 年 10 月 27 日,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3、 2020 年 12 月 1 日,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 2018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
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方
案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关于受让北京智能车联产业创新中心有限公司股权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其中对《关于受让北京智能车联产业创新中
心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4、 2020 年 12 月 15 日,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拟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票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5、 2020 年 12 月 18 日,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变更部分
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收购北京盘天新技术有限公司 51%股权的议案》、《关于核销
应收款项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以上相关独立意见已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备查。

    三、 现场检查情况

    2020 年度,我利用参加董事会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
听取经营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工作汇报,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和内控状况,追
踪检查董事会决议落实执行情况,并通过电话和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
司的影响,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展能够做到及时了
解和掌握。对董事、高管履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积极有
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认真地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四、 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我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审计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
我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对员工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
情况进行研究审议,并提出了相关建议。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我认真审核了公
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监督公司的内部
审计运作及相关制度建设实施情况,对内部审计人员尽职情况及工作考核提出指
导意见。

    五、 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 审慎客观行使表决权
    2020 年度,本人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于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在决策
中发表专业意见,并审慎行使表决权;对于需发表独立意见的议案,及时向公司
充分了解相关情况,并查阅相关法律、法规,独立、客观的做出判断。
    2、 密切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信息披露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法定信息披露义务,并推动公司开展投资
者关系管理活动,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保障了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
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3、 持续关注公司规范运作和日常运营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深入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运营管理和内
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和执行情况,以及股东大会、董事会的执行情况。实施实地
考察,审阅相关材料,与公司管理层、会计师等见面,关注公司治理情况。
    4、 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报告期内,本人进一步
加强了对新出台的各项法规、制度的学习,持续提高对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合法
权益的保护意识,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六、 其他事项

    1、 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 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 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七、 联系方式

    杨栋锐:yangdongrui@jr-capital.cn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章页)




                                        杨栋锐
                                                     2021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