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千方科技: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21-04-24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千方科技          公告编号: 2021-029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减
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因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
1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公司对上述激励对象获
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08,550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已分别召开董事
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上述回购注销事项。
       根据以上决议内容,公司将回购注销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
308,550股限制性股票。注销完成后,公司减少股本308,550股,减少注册资本
308,550元,即公司股本自158,118.3315万股减少至158,087.4765万股,注册资本
由158,118.3315万元减少至158,087.4765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
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凭有效债
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未在规定
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
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
件。
       债权人可以通过现场申报或邮寄申报的方式申报债权。邮寄方式申报的,申
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为能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
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
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
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中关村软件园一期27号院
千方大厦B座4层
    联系人:康提
    办公电话:010-50821818
    邮编:100085


    特此公告。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