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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千方科技: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21-04-24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千方科技         公告编号: 2021-030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为了进一步优化公司管理架构,提高营运
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同意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杭州交智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交智科技”)。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交智科技的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
销,其全部业务、资产、债权、债务及其他一切权利和义务均由公司依法承继。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合并双方债权人自接到通知
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凭有效债权
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合并双方共同指定联系人申报债权,要求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
应的担保。相关债权人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吸收合并将按
照法定程序实施,相应债务将在吸收合并后由公司承担。
    债权人可以采用现场申报,也可以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申报,申报时
间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债权需要提供的材料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为能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
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
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
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联系方式:
    债权申报联系地址及邮递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中关村软件园
一期27号院千方大厦B座4层
    联系人:康提
    办公电话:010-50821818
    传真号码:010-50822000
    邮编:100085
    邮箱:securities@ctfo.com
    3、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为准;
    (2)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
“债权申报”字样。


    特此公告。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