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千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0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夏曙东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公司持股 5%以 上股东北京千方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28,160,7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78%。 2、 本次减持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制人不会发生变化。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方科技”、“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夏曙东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北京千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方集团”)出具的《关于通 过大宗交易减持千方科技股份的告知函》,获悉千方集团因自身经营发展需要, 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 售条件流通股 28,160,700 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 20.50%,占公司总股本比 例 1.78%。本次大宗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减持方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其持 占公司总 股东名称 减持时间 式 (元/股) (股) 股比例 股本比例 北京千方 大宗交 2021 年 12 集团有限 13.69 28,160,700 20.50% 1.78% 易 月 14 日 公司 合计 28,160,700 20.50% 1.78%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夏曙东先生与北京千方集团有限公司、夏曙锋先 生为一致行动人。千方集团本次减持前后,夏曙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 情况如下: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有股数 占总股本 持有股数 占总股本 (股) 比例(%) (股) 比例(%) 无限售条件股份 59,923,202 3.79% 59,923,202 3.79% 夏曙东 限售条件股份 179,769,604 11.37% 179,769,604 11.37% 合计 239,692,806 15.16% 239,692,806 15.16% 无限售条件股份 137,336,276 8.69% 109,175,576 6.91% 千方集团 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 137,336,276 8.69% 109,175,576 6.91% 无限售条件股份 5,443,459 0.34% 5,443,459 0.34% 夏曙锋 限售条件股份 16,330,377 1.03% 16,330,377 1.03% 合计 21,773,836 1.38% 21,773,836 1.38% 无限售条件股份 202,702,937 12.82% 174,542,237 11.04% 总计 限售条件股份 196,099,981 12.40% 196,099,981 12.40% 合计 398,802,918 25.23% 370,642,218 23.45% 注:夏曙东、夏曙锋持有的限售股均为高管锁定股。 二、 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1、 重大资产重组股份限售承诺 千方集团通过 2017 年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获得公司股份,其获得股份 时做出相关股份承诺如下: 承诺锁定 承诺锁定期 序号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时间 限 根据本公司与千方集团等 16 名交易对方签署的《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千方集团承诺本次认购的股 票自股票上市之日起自以下两个期间届满较晚之日 前不得转让:a)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b)交 北京千方 智科技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及 2020 年 2018 年 4 2021 年 10 1 集团有限 度承诺净利润经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 月 13 日 月 13 日 公司 的会计师事务所确认实现或已按照《盈利预测补偿协 议》的约定履行完毕补偿义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 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或者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其 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 2、 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千方集团股份限售承诺期满,并已超额完了业绩承诺, 千方集团已办理完毕解除限售事宜,即股份锁定承诺履行完毕。 千方集团不存在其他股份限售承诺。 三、 其他相关说明 1、 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 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 2、 本次减持后,夏曙东先生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与千方集 团、夏曙锋仍是一致行动人,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从 25.23%减少至 23.45%,千 方集团持股比例从 8.69%减少至 6.91%。 3、 根据有关规定,本次大宗交易无需预先披露减持计划。 4、 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 制权发生变更。 5、 千方集团所作的全部股份锁定承诺均严格履行,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并且本次减持不违反其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6、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实施细则》规定,交易的受让方在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受让的股份。 四、 备查文件 1、千方集团出具的《关于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千方科技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