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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千方科技: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2-03-30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国泰君安”)作为北
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方科技”、“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
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就千方
科技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核查意见
如下:

    一、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38 号)后,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共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90,562,440 股,每股发行价格 20.98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899,999,991.2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

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为 1,876,320,745.92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

于 2020 年 7 月 31 日全部到账,并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8 月 3 日出具的致同验字(2020)第 110ZC00273 号验资报告进行了审验。

    2、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对外披露的《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90,000万元(含发行费用),在扣除发行

费用后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下一代智慧交通系统产品与解决方案研发升级及产业化项目        143,606.21             133,000.00

                     补充流动资金                             57,000.00              57,000.00

                         合计                                200,606.21             190,000.00


    3、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支付项目投资款共计 25,349.86 万元,

以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57,000.00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累计取得理财收益、

银行利息(扣 除手续费) 净额 1,565.37 万元 ,期末募集 资金未使用 余额为

106,847.58 万元。扣除以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70,000.00 万元后,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及理财户余额合计为 36,847.58 万元(其中购买理财余额为

10,000.00 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已投入使用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承诺投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项目募集资金未
       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资总额           日累计投入总额          投入金额
下一代智慧交通系统产品
与解决方案研发升级及产   143,606.21       130,632.07               25,349.86        105,282.21
       业化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57,000.00        57,000.00               57,000.00                  -

         合计            200,606.21       187,632.07               82,349.86        105,281.21


    二、 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由于项目的实际需求,需要逐步投入

募集资金,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部分闲置

的情况。

    三、 截至本核查意见日,公司尚未到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

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类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

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截至本核查意见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含

结构性存款)的金额合计人民币 3 亿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产品发行主   投资金额(万                    预期年化收益
序号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投资天数(天)
                                           体          元)                             率
         欧元/美元固
                          保本浮动收
 1       定日观察区间                  北京银行       20,000.00               90          3.25%
                               益型
         型结构性存款
         单位结构性存     保本浮动收
 2                                     宁波银行         5,000.00              90             3.1%
             款                益型
         交通银行蕴通
         财富定期型结
                          保本浮动收
 3       构性存款 97                   交通银行         5,000.00              97          2.95%
                               益型
         天(黄金挂钩
           看跌)

                        合计                          30,000.00

       上述理财产品到期后将按本次新的授权进行现金管理,本次审批不涉及额度
叠加。

       四、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安全和募集资金投资

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实际需要,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品种和投资额度

       本次用于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

型理财类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高风险投资品种。公司以不超过人民

币 3 亿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决议的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

滚动使用。

       3、现金管理应满足的条件
    现金管理满足下列条件:(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

够提供保本承诺;(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投资

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开立

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在 2 个交易日内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

并公告。

    4、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单个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

过 12 个月。

    5、现金管理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

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 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选择合适的现金

管理投资产品,由财务负责人进行审核后提交董事长审批。

    2、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建立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台账,根据募投项目资金

使用进展情况,及时调整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期限,跟踪分析收益,及时发现

评估可能存在的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并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公司聘请的保荐机构有权对现金管理情况进行

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 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

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有助于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

正常发展。

    2、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将能

够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七、 履行的必要审批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 2022 年 3 月 28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

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 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

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

且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使用部分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3 亿元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

必要的审批程序,内容及程序符合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 3 亿元进行现金管理。

    九、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千方科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已经公司 2022 年 3 月 28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
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千方科技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

的情况下,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对千方科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

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蒋 杰                        徐开来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