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方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10-27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6 日召开
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
制度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了公司的相关文件,基于独立、
客观判断的原则,在认真询问、积极调查和沟通的基础上,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所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为华宇空港(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华宇空港(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宇空港”)为公司旗下全资子
公司千方捷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方捷通”)的控股子公司,为满足
华宇空港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千方捷通拟为华宇空港向银行申请最高授信
额度为人民币 3,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我们认为:本次对外担保事项的被担保人华宇空港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其向
银行申请授信是为了满足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合理需求,促进业务的持续稳定发
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是为支持其经营发展,财务风
险处于公司的可控范围内,本次对外担保审批程序合法合规,没有损害公司及中
小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对外担保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黄 峰 陈荣根 杨栋锐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0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