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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千方科技: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2023-04-20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千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9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

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

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2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2022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205名,注册会计

师1,27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所2021年度业务收入25.3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9.08亿元,证券业

务收入4.13亿元。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30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

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农、林、
牧、渔业,收费总额2.88亿元;2021年年审挂牌公司审计收费3,375.62万元;本

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8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2021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037.68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 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8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

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 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傅智勇,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2000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

审计报告4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周芬,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2017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马沁,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并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

务(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12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成为培训合

伙人;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5份。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

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

施、纪律处分。

    3、 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

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本期审计费用195万元(包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全部

为财务报表审计费用。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协商确定,较上

一期审计收费增加20万元,增加比例11.43%。

    二、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1、 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

务的经验与能力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

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

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

机构。

    2、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3 年度审

计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事前认可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

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其在担任公司审

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在审计过程中作风严谨,

公正敬业,勤勉高效地完成了审计任务。能够满足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内

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

障公司审计工作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

益,我们同意将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

财务审计机构的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经核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

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

业报告且报告内容客观、公正,能够满足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

计的工作要求。我们认为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没

有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

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 表决情况及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在

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同意续聘致同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 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

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