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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远股份:公司章程修订案2019-04-19  

						                      南京科远自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案



       为使公司名称与实际经营状况更为匹配,进一步提升企业品牌形象与品牌价
值,保证公司战略规划的进一步实施并反映未来发展格局,南京科远自动化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拟将公司全称由“南京科远自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南
京科远智慧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基于此,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订如下:
                  原条款                                 修改后条款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南京科远自动化集团股份有       中文全称:南京科远智慧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限公司
    英文全称:NANJING KEYUAN                 英文全称:NANJING SCIYON WISDOM
AUTOMATIC GROUP CO., LTD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
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   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
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   同等权利。
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       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的上市公司,应当在
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   公司章程中规定特别表决权股份的持有人资
额。                                     格、特别表决权股份拥有的表决权数量与普通
                                         股份拥有的表决权数量的比例安排、持有人所
                                         持特别表决权股份能够参与表决的股东大会事
                                         项范围、特别表决权股份锁定安排及转让限制、
                                         特别表决权股份与普通股份的转换情形等事
                                         项。公司章程有关上述事项的规定,应当符合
                                         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
                                         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
                                         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四十四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        第四十四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
地点一般为公司注册地,经董事会决议后亦     为公司注册地,经董事会决议后亦可在其他地
可在其他地点。                             点。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
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或其他方式为股东     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或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
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     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
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股东
                                           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不得变更。确需变更的,
                                           召集人应当在现场会议召开日前至少 2 个工作
                                           日公告并说明原因。
    第九十七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        第九十七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者更
更换,任期 3 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    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
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能无     董事任期 3 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故解除其职务。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
                                           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
                                           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
                                           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
                                           任,但兼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
                                           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
                                           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1/2。
    第一百零八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百零八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
告工作;                                   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算方案;
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     损方案;
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   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
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   案;
的方案;                                     (八)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
    (八)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   会议决议同意,可决定收购本公司股票的相关
会会议决议同意,可决定收购本公司股票的   事项;
相关事项;                                   (九)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
    (九)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   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
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   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十)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一)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
    (十一)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   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
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   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
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   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二)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三)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四)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五)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
    (十五)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   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六)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
    (十六)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   查总经理的工作;
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   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需要
                                         设立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相关专门委员会。
                                         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
                                         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
                                         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
                                         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
                                         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
                                         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
                                         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第一百二十七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       第一百二十七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
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      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的人员,不
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南京科远自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