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远智慧:对2019年半年度相关事项及四届十二次董事会议案的独立意见2019-07-27
南京科远智慧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2019年半年度相关事项及四届十二次董事会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作为南京科远智慧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现对公司2019年半年度相关事项及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经认真核查,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没有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
经营性资金占用等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19年6月30日的违规
关联方占用资金等情况;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对外
担保余额为零。
我们认为:公司能够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规定,严格控制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占用资金风险和对外担保风险。
2、关于董事会换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本次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具备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
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提名
程序合法、有效。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条件,具
有独立性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提名程序合法、有效。
3、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独立意见
近年来,随着公司业务范围的扩大、企业经营规模的提升,公司对独立董事
履行职责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履行职责过程中承担的责任和
义务也相应增加,在充分考虑当地薪酬水平的条件下,公司本次提出的独立董事
津贴调整方案符合公司实际,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项议
案。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南京科远智慧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 2019 年半
年度相关事项及四届十二次董事会议案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 事 :
李 东
冯 辕
吴 斌
2019 年 7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