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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远智慧: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1-12  

                                     南京科远智慧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作为南京科远智慧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现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出席人数、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建
立和完善公司、股东与员工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
极性,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为股东带来持续、稳定的回报。
    3、公司本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不超过10,000万元,回购价格不
超过21.83元/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十二个月,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
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回购股份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提升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推动
公司股票市场价格向公司长期内在价值的合理回归,并建立健全长效激励机制,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
回购方案。


                                            独立董事:李东、冯辕、吴斌
                                                       2021 年 1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