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远智慧: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2021-11-25
证券代码:002380 证券简称:科远智慧 公告编号:2021-047
南京科远智慧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南京科远智慧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7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于对南京科远智慧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1〕第 384 号)(以下简称
“《关注函》”),公司对《关注函》中的问题进行了逐项核查,现就有关问题
回复如下:
你公司 11 月 15 日晚间披露《关于银行定期存款到期未能赎回的风险提示
性公告》,公告称你公司在浦发银行南通分行购买的理财产品总额为 3.45 亿元。
其中,到期未能赎回的金额为 4000 万元,未赎回原因为该理财产品于 2020 年
11 月 10 日被质押,用于为南通瑞豪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豪国际”)
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担保,目前因瑞豪国际未能按时偿债导致该理财产品
到期未能赎回。未到期显示被质押状态的理财产品金额为 2.55 亿元,你公司公
告称上述理财产品被质押时,你公司并不知悉。我部对此高度关注,请你公司
认真核查以下事项并作出说明。
1、你公司在浦发银行南通分行理财产品质押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质
押原因、担保对象、质押时间、质押手续是否齐全等,担保对象与你公司、公
司董监高、5%以上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公司公章内控管理是否存在重大缺
陷。
回复:
南京科远智慧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南京科远智慧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远智慧能源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0 日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4,000 万元购买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南通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南通分行”)的定期存款,产品到期日为
2021 年 11 月 10 日。但是该定期存款到期后,科远智慧能源公司未能收到浦发
银行南通分行的 4,000 万元存款。2021 年 11 月 12 日,科远智慧能源公司委托
公司相关人员前往浦发银行南通分行了解该 4,000 万定期存款未能支付的原因。
浦发银行南通分行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下午回复我司人员,公司的 4,000 万定
期存款已被南通瑞豪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质押,公司存款质押的具体情况如下:
存款金额 产品有效期 查询 质押时
受托机构 担保对象 质押原因
(万元) 起息日 到期日 状态 间
上 海浦 东
2020 年 2021 年 2020 年
发 展银 行 已质 南通瑞豪国际 开具银行
4000 11 月 10 11 月 10 11月 10
股 份有 限 押 贸易有限公司 承兑汇票
日 日 日
公司
上 海浦 东
浦发 银 储荣(南通)
发 展 银 行 2020 年 2021 年 已 质 开具银行
8000 行未 提 材料科技有限
股 份 有 限 12月9日 12月9日 押 承兑汇票
供 公司
公司
上 海浦 东
浦发 银 储荣(南通)
发 展 银 行 2020 年 2021 年 已 质 开具银行
4000 行未 提 材料科技有限
股 份 有 限 12月9日 12月9日 押 承兑汇票
供 公司
公司
上 海浦 东
浦发 银
发 展 银 行 2021年 1 2022年1 已 质 南通瑞豪国际 开具银行
5000 行未 提
股 份 有 限 月15日 月15日 押 贸易有限公司 承兑汇票
供
公司
上 海浦 东
浦发 银
发 展 银 行 2021年 3 2022年3 已 质 南通瑞豪国际 开具银行
3500 行未 提
股 份 有 限 月25日 月25日 押 贸易有限公司 承兑汇票
供
公司
上 海浦 东
浦发 银
发 展 银 行 2021年 5 2022年5 已 质 南通瑞豪国际 开具银行
5000 行未 提
股 份 有 限 月18日 月18日 押 贸易有限公司 承兑汇票
供
公司
公司未在浦发银行南通分行办理过质押业务,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
浦发银行南通分行提供的任何质押手续证明材料。同时,经自查公司与南通瑞豪
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储荣(南通)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无交易往来,
对上述银行存款质押行为也毫不知情。
知悉该重大事件后,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向现任公司的各位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5%以上股东通报了此事,同时向现任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通过现场以及电话问询的方式,对现任董监高是否知悉上述事项进行了
自查。经自查,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5%以上股东均表示对
上述公司相关存款被质押事项不知情,且与南通瑞豪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储荣(南
通)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此外经自查,该笔银行存款业务的办理过程如下:
2020 年 7 月 3 日,经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安排财务部相关人员按照公司
《印章管理制度》的规定办理了相关印章及营业执照的借出流程,于 2020 年 7
月 6 日赴浦发银行南通分行柜台办理开户手续,后续存款业务均通过浦发银行网
上银行办理。经自查,公司相关的资金调拨的申请审批流程、公章借出申请及营
业执照借出申请审批流程均合规、有效,不存在公司公章内控管理的重大缺陷情
况。
2、请年审会计师结合公司 2020 年底银行存款询证函回函情况,补充说明
相关审计程序是否充分,所获审计证据是否准确,公司 2020 年年报关于银行存
款质押状态的披露是否存在真实准确。
年审会计师补充说明回复如下:
我们针对公司子公司南京科远智慧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慧投
资”)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存放在浦发银行南通分行营业部的款项采用
了财政部办公厅、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的
通知中规定的银行询证函格式向浦发银行南通分行营业部进行了函证,我们询证
的主要信息情况列示如下:
1、银行存款
是否 是否
存在 属于
冻 资金
结、 归集
担保 (资
账
或其 金池
币 户
银行账号 账户余额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利率 他使 或其
种 类
型 用限 他资
制 金管
(如 理)账
是, 户
请注
明)
人 一
88010078801900
民 2,558.99 般 — — — 否 否
001479
币 户
人 定
88010076801100
民 50,000,000.00 期 2020-10-27 2021-1-27 1.40% 否 否
000704
币 户
人 定
88010076801900
民 70,000,000.00 期 2020-7-8 2021-7-8 2.13% 否 否
000654
币 户
人 定
88010076801000
民 40,000,000.00 期 2020-11-10 2021-11-10 2.13% 否 否
000713
币 户
人 定
88010076801100 1.846
民 40,000,000.00 期 2020-11-10 2021-5-10 否 否
000712 %
币 户
人 定
88010076801200
民 80,000,000.00 期 2020-12-9 2021-12-9 2.13% 否 否
000733
币 户
人 定
880100768014000
民 40,000,000.00 期 2020-12-9 2021-12-9 2.13% 否 否
00732
币 户
人 定
880100768013000 50,000,000.00 2020-7-20 2021-7-20 2.13% 否 否
民 期
00657 币 户
人 定
880100768013000
民 50,000,000.00 期 2020-8-18 2021-8-18 2.13% 否 否
00665
币 户
除上述列示的银行存款(包括余额为零的存款账户)外,本公司并无在贵
行的其他存款。
……
6、担保
(1)本公司为其他单位提供的,以贵行为担保受益人的担保
被担保人 担保方式 币种 担保余额 担保到期日 担保合同编号 备注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除上述列示的担保外,本公司并无其他以贵行为担保受益人的担保。
(2)贵行向本公司提供的担保(如保函业务、备用信用证业务等)
被担保人 担保方式 币种 担保余额 担保到期日 担保合同编号 备注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除上述列示的担保外,本公司并无贵行提供的其他担保。
……
14、其他
无
浦发银行南通分行营业部针对上述询证函每项的询证信息都加盖了“相符”
章和经办人为“贾某某”印章予以确认。并在上述询证函的结论项中 “经本行
核对,所函证项目与本行记载信息相符。特此函复。”的栏目中填写:“第一项
至第十四项询证无误”。经办人填写为“贾某某”并加盖印章,复核人填写为“王
某”,日期签署为“2021 年 4 月 8 日”并加盖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通分行营
业部业务章。
针对上述银行存款我们实施了如下的审计程序并获取了相关的证据:
1、我们了解、评估并测试与货币资金循环、投资与筹资循环相关内部控制
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针对大额资金调拨我们抽样检查了相关资金调拨的申请审
批流程。
2、我们的审计人员亲自前往并现场获取智慧投资已开立银行账户结算清单,
核实账户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3、我们通过实地观察并现场检查的方式,通过智慧投资的授权登录了浦发
银行公司金融系统,查询并核对了浦发银行公司金融系统中智慧投资各项银行存
款形式以及当时的真实状况。通过截图的方式获取了智慧投资在浦发银行南通分
行定期存款的查询信息和对应定期存款的明细信息,经检查未见异常。
4、我们独立通过顺丰快递(快递单号 SF1106065377094)向浦发银行南通
分行营业部进行发函询证。我们通过浦发银行的官方网站查询了浦发银行南通分
行营业部的地址,并与公司提供的发函地址进行核对,确认无误。我们关注了物
流的行程状况,未发现异常情况。
5、浦发银行南通分行营业部的回函是直接邮寄给我们的,并未通过科远智
慧及其相关单位和相关人员的中转,EMS 快递回函(快递单号 1144007303870)
单据已经留存。收到回函后,我们查询了相关的物流发件地址,经查验寄件地址
为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桃坞路服饰城 1 号是浦发银行南通分行营业部的地址。我
们也关注了物流行程状态,未发现异常情况。
我们认为,我们针对智慧投资的银行存款所实施的相关审计程序是充分的,
所获审计证据也是准确的。通过实施上述审计程序所获取的相关审计证据,我们
认为公司 2020 年年报关于银行存款质押状态的披露是真实准确的。
3、结合你公司 2021 年三季度末货币资金余额,补充说明上述定期存款理
财产品到期未赎回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是否存在重大影响,是否已采取相关措
施维护公司利益。
回复:
公司坚持稳健经营,严控资金风险,不从事高风险投资,闲置资金主要配置
固收类产品合理增加公司收益,资产负债率长期保持在 30%以下,资金运转状况
良好。
截至 2021 年三季度末,科远智慧在资产方面,持有货币资金 4.76 亿元,流
动资产合计 18.35 亿元,总资产合计 30.65 亿元;在负债方面,流动负债 8.19
亿元,总负债 8.35 亿元,本期资产负债率 27.25%,流动比率 2.24,优于同业水
平;同时,本年度科远智慧在银行的授信额度剩余近 5 亿元,目前各项业务均可
正常办理。此次事件对公司货币资金影响 2.95 亿元,扣除此部分资金后,公司
仍有充足的资金储备及融资运筹能力,保障公司一切经营活动正常运转。
针对上述客观事实,公司管理层第一时间积极与浦发银行沟通,催收上述产
品的兑付款项,并已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向警方及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报
案。因目前案件正在侦查阶段,具体进展以公告为准。
4、你公司认为需说明的其他事项。
回复:
截至本关注函回复出具之日,公司无其它需说明的事项。
特此公告。
南京科远智慧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