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80 证券简称:科远智慧 公告编号:2022-023 南京科远智慧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 年 5 月 25 日下午 15:00 开始,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 年 5 月 25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5 月 25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5 月 25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地点: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清水亭东路 1266 号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国耀 6、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7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4,116,314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30.882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方式出席的股东5人,代表有表 决权的股份73,897,9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791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18,3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91%。 为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在审议 各项议案时,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中,中小投资者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18,346股,占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总数的0.091%。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刘国耀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科远智慧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74,106,3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865%;反对股数 1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5%;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08,346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 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5.4201%;反对 10,0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 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4.5799%;弃权 0 股,占参加本次股 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二)、审议通过了《科远智慧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74,106,3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865%;反对股数 1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5%;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08,346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 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5.4201%;反对 10,0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 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4.5799%;弃权 0 股,占参加本次股 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三)、审议通过了《科远智慧 2021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73,897,9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7054%;反对股数 218,3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2946%;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反对 218,346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 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弃权 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 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四)、审议通过了《科远智慧 2021 年度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73,897,9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7054%;反对股数 208,3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2811%;弃权股数 1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5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反对 208,346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 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5.4201%;弃权 10,000 股,占参加本次股 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4.5799%。 (五)、审议通过了《科远智慧 2021 年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74,106,3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865%;反对股数 1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5%;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08,346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 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5.4201%;反对 10,0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 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4.5799%;弃权 0 股,占参加本次股 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六)、审议通过了《科远智慧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74,106,3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865%;反对股数 1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5%;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08,346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 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5.4201%;反对 10,0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 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4.5799%;弃权 0 股,占参加本次股 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74,106,3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865%;反对股数 1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5%;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08,346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 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5.4201%;反对 10,0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 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4.5799%;弃权 0 股,占参加本次股 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74,106,3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865%;反对股数 1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5%;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08,346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 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5.4201%;反对 10,0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 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4.5799%;弃权 0 股,占参加本次股 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已通过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73,897,9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7054%;反对股数 218,3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2946%;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反对 218,346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 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弃权 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 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五、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代表王培红先生宣读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对 2021 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次数及投票情况、发表独立意见、日常工 作及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的履职情况进行了报告。《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全文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刊登在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巨潮资讯 网上。 六、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潘希律师、郭华律师现场见证,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大会对议 案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南京科远智慧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关于南京科远智慧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京科远智慧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