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远智慧:独董述职报告(蒋春燕)2023-04-26
南京科远智慧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南京科远智慧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远智慧”或“公司”)
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
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人于2021年5月19日起在科远智慧
担任独立董事,因董事会届满,本人于2022年7月28日起离任。现将2022年度本人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现将 2022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亲自出席了所有应出席的董事会会议。2022 年度本人任职期
间,科远智慧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2 次。其中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 1 次科远智慧以
通讯方式召开董事会会议 1 次,本人均全部参加会议并对各项议题进行了认真审
议,按照相应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保证公司决
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报告期内,本人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没有对审议议案提出异议的情形。
2022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2 次股东大会,本人参加了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对会议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对各项议案无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报告期内,对公司各项重大决策发表相关独立意见的具体情况如下:
1、2022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就拟聘任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就公司 2021 年度关联方占用资金、
对外担保、利润分配预案、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拟聘任 2022 年度审计机构、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修订<公司
章程>的议案以及董事会出具的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和
带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专项说明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 年 7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就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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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现场检查及与公司相关各方的沟通情况
2022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
况;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
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
掌握公司运行状态。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信息的及时、准确披露
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促使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及时、完整、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
障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2、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管履职情况,积极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
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的维护了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五、其他工作情况
1、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没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3、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六、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cyjiang@nju.edu.cn
独立董事:蒋春燕
2023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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