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1 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集团 公告编号:2010-001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肖池权、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明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何波声明:保 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增减变动(%) 总资产(元) 6,971,166,381.35 7,114,358,109.83 -2.0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2,414,548,109.50 2,371,810,270.99 1.80% 股本(股) 299,809,409.00 299,809,409.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8.05 7.91 1.77%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 营业总收入(元) 1,072,598,525.51 713,468,356.28 50.3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42,737,838.51 21,585,180.94 98.0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41,964,050.69 167,802,593.35 -74.99%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0.14 0.56 -75.0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4 0.07 10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4 0.07 10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79% 0.96% 0.8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率(%) 1.66% 0.75% 0.91%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62,835.49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 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2,628,100.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396,031.60 所得税影响额 -385,150.18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587,512.30 合计 2,988,633.63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2 对重要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说明 无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4,447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种类 无 0 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和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受金融危机影响,行业产销状况低迷,今年一季度下游 需求旺盛,氯碱系统开工率保持在90%以上,公司主导产品PVC市场价格保持稳定;其次,公司子公司海丰和锐上年同期在实施一 期乙炔发生器技改优化项目,无氯碱产品收入,今年海丰和锐产能完全发挥,大幅增加了氯碱产品收入及效益。 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主要原因是受西南干旱影响,公司主要原料电石及煤价格上涨,为保证其 供应支付了较多现款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公司子公司海丰和锐120 万吨/年全电石渣综合利用制环保水泥一期60 万吨/年项目,工程建设顺利,预计于2010 年6 月底试 运行,年底前正常投产。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海丰和锐二期工程征地已完成,公司已用自筹资金实施项目工作。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承诺人 承诺内容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无 无 无 股份限售承诺 宜宾市国有资产 经营有限公司、 广东德美精细化 工股份有限公 司、浙江荣盛控 股集团有限公 司、杭州晨阳投 资有限公司、中 国东方资产管理 公司、中国长城 资产管理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宜宾市国 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承 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 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 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 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 购该部分股份;根据财 政部、国务院国资委、 中国证监会、全国社保 基金理事会联合发布的 《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 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 履行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3 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 企[2009]94 号)规定, 以及四川省国资委2009 年12 月7 日下发的《关 于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国有股转持有关 问题的批复》(川国资产 权 [2009]90 号),本公 司国有股东宜宾市国有 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承诺 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时将其持有的 554.96 万股(按本次发行 上限10,000 万股的10% 扣除中国东方资产管理 公司和中国长城资产管 理公司应分别承担的 368.33 万股和76.71 万 股计算)公司股份划转 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 事会持有。全国社会保 障基金理事会将承继原 国有股东的禁售期义 务。其他法人股东广东 德美精细化工股份有限 公司、浙江荣盛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杭州晨阳 投资有限公司、中国东 方资产管理公司、中国 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承 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 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 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 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 份。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 诺 无 无 无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无 无 无 发行时所作承诺 宜宾市国有资产 经营有限公司、 广东德美精细化 工股份有限公 司、浙江荣盛控 股集团有限公 司、杭州晨阳投 资有限公司、中 国东方资产管理 公司、中国长城 资产管理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宜宾市国 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承 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 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 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 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 购该部分股份;根据财 政部、国务院国资委、 中国证监会、全国社保 基金理事会联合发布的 《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 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 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 企[2009]94 号)规定, 以及四川省国资委2009 年12 月7 日下发的《关 于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国有股转持有关 履行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4 问题的批复》(川国资产 权 [2009]90 号),本公 司国有股东宜宾市国有 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承诺 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时将其持有的 554.96 万股(按本次发行 上限10,000 万股的10% 扣除中国东方资产管理 公司和中国长城资产管 理公司应分别承担的 368.33 万股和76.71 万 股计算)公司股份划转 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 事会持有。全国社会保 障基金理事会将承继原 国有股东的禁售期义 务。其他法人股东广东 德美精细化工股份有限 公司、浙江荣盛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杭州晨阳 投资有限公司、中国东 方资产管理公司、中国 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承 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 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 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 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 份。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 无 无 无 3.4 对2010 年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单位:元 2010 年1-6 月预计的经营业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幅度小于50% 绩 公司预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同比增长30%-50%。 2009 年1-6 月经营业绩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0,215,334.80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1、预计报告期内PVC 行业恢复性增长,子公司海丰和锐产能完全发挥,使得公司业绩增长。 2、业绩预计以4 月上旬销售价格为基础,因产品价格变动存在不确定因素,最终业绩情况以公 司半年报为准。 3.5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肖池权 二0 一0 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