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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原集团:关于召开2018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8-10-29  

						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集团     公告编号:2018-082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8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为 2018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

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4、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8 年 11 月 13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8 年 11 月 12 日-2018 年 11 月 13 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 年 11

月 13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络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 年 11 月 12 日 15:00 至 2018 年

11 月 13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

时间内通过上述投票平台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6、股权登记日:2018 年 11 月 8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18 年 11 月 8 日下午 15:00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或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

理人不必是股东本人),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四川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港园路西段 61 号,

天原新材料产业园区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 1:《关于 2018 年新增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提案 2:《关于 2018 年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提案 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公司将对提案 2 进行中小股东单独计票。上述提案 1、2 已经公

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于 2018 年

10 月 29 日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提案 3

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于

2018 年 10 月 13 日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

告。
       三、提案编码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编码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 2018 年新增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

2.00     《关于 2018 年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8 年 11 月 9 日,上午 8:30-12:00,下午

13:00-17:30。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宜宾市临港经济开发区)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

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

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

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

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
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

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

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异地股东书面

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31-5980789         传真号码:0831-5980860
    联 系 人:张梦、李宗洁         邮政编码:644004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

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内容详见附件 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九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86

    2、投票简称:天原投票

    3、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

意”、“反对”或“弃权”

    4、如设置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所有提

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

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

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

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 年 11 月 13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30-11:30,

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1月12日(现场股

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11月13日(现场

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

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 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 体 的 身 份 认 证 流 程 可 登 录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致: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宜宾天原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

 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

 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

 位承担。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           表决意见

编码                                     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 2018 年新增银行综合          √

       授信的议案》

2.00   《关于 2018 年新增对外担保          √

       额度的议案》

3.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             √

       则>的议案》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

单位必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