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原集团: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2019-04-24
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
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宏信证券”或“本保荐机构”)作为宜
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原集团”或“公司”)的保荐机构,根
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天原集团填写的《内部控制规则
落实自查表》(以下简称“《自查表》”)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司内控规则落实情况
天原集团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内部控制的相关规则,依据公司实际情况,
认真核查了公司组织机构建设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内部审计部门和审
计委员会工作情况,并重点对信息披露、内幕交易、募集资金管理、关联交易、
对外担保、重大投资等方面的内部控制事项进行了自查。根据自查结果,公司填
写了《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二、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三会决议及会议记录、审计委员会会议资料、内部审计
部门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其他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
度,并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部、内部审计部等部门进行了沟
通,结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填写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进
行了逐项核查。
三、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天原集团填写的《自查表》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填写,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天原集团对内部控制的相关规则
的落实情况。保荐机构对该自查表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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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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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哲 袁 军
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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