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原集团: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解川波)2019-04-24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解川波)
本人作为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
董事,在 2018 年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能够按照《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诚信、勤勉、忠实、尽责的履行职责,
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
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18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2018年,公司共召开了12次董事会和9次股东大会会议。公司董
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重大经营决策
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本着勤勉尽责
的态度,本人出席了所有的董事会会议,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
董事会的情况。本人对提交会议审议的议案均认真审议,本人对公司
历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018 年出席公司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应出席 通讯方式 现场出席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
缺席次数
姓名 次数 出席次数 次数 次数 未亲自出席
解川波 12 11 1 0 0 否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对
2018 年度的相关事项进行深入了解和认真核查后,与公司其他独立
董事就相关事项共同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序号 时间 会议届次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意见类型
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聘请公司 2018 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 2017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同意
的独立意见
关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的独立意
1 2018 年 4 月 20 日 7 届 29 次 同意
见
关于确认 2017 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 2018
同意
年度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关于 2018 年度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广州锂宝及下属子公司为宜宾国资公
同意
司提供反担保的独立意见
关于海丰和泰为宜宾国资公司提供反担保
同意
事项的独立意见
2 2018 年 7 月 17 日 7 届 32 次 关于增加 2018 年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
同意
入金额的独立意见
关于 2018 年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
3 2018 年 8 月 14 日 7 届 34 次 同意
明和独立意见
关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的独立意
同意
见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
同意
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4 2018 年 10 月 13 日 7 届 36 次 关于公司下属参股子公司投资设立合伙企
业暨或有回购和对外担保及关联交易事项 同意
的独立意见
5 2018 年 10 月 29 日 7 届 37 次 关于 2018 年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
注:以上独立意见详细内容已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1、作为董事会财务预算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严格按照《公司
章程》、《董事会预算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组织公司专业委员会会
议,与其他预算委员会成员定期进行沟通和交换意见,严格履行预算
委员会委员职责。对公司经营层提交的 2017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18
年财务预算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与公司资产财务部相关人员建立常
态化的沟通交流机制,持续深入的了解公司 2018 年度各项经营目标
的完成情况,并根据自身专业知识提出了相关建议和意见。
2、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
规则》积极参与专业委员会会议,主动与其他委员、公司资产财务部、
审计部等主要负责人员进行沟通交流,掌握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
工作开展情况;通过电话等形式多次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充分沟通,
及时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和注册会计师关注的问题,督促审计工作
进度。
3、作为董事会提名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董事会
提名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积极参与专业委员会会议,主动与其他
委员、公司人力资源部等主要负责人员进行沟通交流。本人参加了
2018 年提名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认真核查了定期报告等所披露的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听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考核方案,并提出合理建议。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18 年,本人积极利用参加公司现场董事会会议和其他时间对
公司进行了实地考察并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相
关人员开展沟通交流,对报告期内公司的整体生产经营、财务状况,
特别是公司“一体两翼”新投建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了细致的询问,
并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此外,本人积极通过电话、邮件、微信等通讯方式与公司董事会
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
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确保独立董事的监督与
指导职能得到发挥。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
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
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
2、本人在审议公司董事会议案时,对会议资料进行了认真的审
阅,涉及重大事项投资决策时,积极主动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电
话、邮件、微信等方式进行沟通和交流,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与观点
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3、2018 年,本人不断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加深对相关
法律指引尤其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投资者权益等方
面的法规要求认识和理解,提升自身履职能力,切实强化对公司和投
资者权益的保障。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更换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过去的一年,本人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的参与
公司相关事项的决策,充分发挥了自己的业务专长,为公司经营发展
建言献策。2019 年本人将继续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公司
规范运作、持续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解川波
2019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