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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原股份: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潘自强)2021-04-28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潘自强)

       经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人有幸于 2020 年 8 月起担任公司第

  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0 年任期内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公司章程》、《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

  与义务。在履职尽责过程中,本人深刻领悟和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

  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文件精神,督促公

  司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治理能力,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现将 2020 年度任

  期内本人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2020年度任期内,本着勤勉尽职的态度,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召

  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在会议期间,认真仔细审阅会议及相关材料,

  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充分发表独立意见。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召   应出席次   通讯方式出    现场出席   委托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
                                                            缺席次数
  开次数       数       席次数        次数         数                  未亲自出席

   8          3           3            0           0           0            否

       (二)投票表决情况

       本人对公司提交董事会审议的每一项议案均进行认真审核,详细
了解议案的背景,充分核查相关资料,本着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本年度,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

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独立董事履职相关法律、法规,本人对公司相关事项进行了

认真专业的分析,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情况详见

如下:
序号    公告时间                   发表意见事项                     意见类型
                 关于新增预计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通过委贷向控股股东借款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
                 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1   2020.10.17 关于新增预计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通过委贷向控股股东借款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
                 易的独立意见
                 关于对外捐赠的独立意见
                 关于拟质押海丰和泰部分股权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
                 的事前认可意见
 2   2020.12.29                                                       同意
                 关于拟质押海丰和泰部分股权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
                 的独立意见
   注:以上独立意见详细内容已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作为新任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认真学习委员

会议事规则,与其他委员保持积极沟通,掌握审计委员会会议组织召

开流程。任期内严格按照议事规则组织召开了 2 次会议,对提交会议

审议定期财务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事前认真了解,与议案

提出部门行政负责人进行了充分交流和沟通,并与其他委员进行了意

见交换,保障了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会议的正常召开。

       此外,本人与公司资产财务部、内审部门领导、会计事务所审计
负责人员建立了常态化的沟通交流机制,了解和掌握有关工作的最新

进行,为后续工作开展提供基础支撑。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任期内,为更好的履行好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主任委员职责,本

人积极通过电话、微信等与公司董事会秘书、总会计师、审计部负责

人及其他相关人员保持密切沟通,以及认真研读公司信息披露公告、

相关研究报告和新闻媒体宣传等方式,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的战略发展

目标、资产财务、重大项目建设、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方面的情况。

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开展、年度审计预审等工作开展提出了工作建议

和意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作为公司独立董事,通过与公司相关专业管理部门沟通交流,

持续了解公司在财务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发展、生产经营等方面的

进展,并就有关事项向公司反馈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

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保持与公司董

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沟通,对公司发布的信息披露公告进行仔

细关注,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

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

    3、报告期内,本人对证监会、交易所发布的规章制度进行了认

真学习,特别是对新《证券法》、《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

意见》进行深入学习和理解,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
东合法权益等方面有了更深的理解和认识,进一步提升了保护公司和

中小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切实加强了对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能力。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更换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作为公司新聘任独立董事,首先祝贺公司在 2020 年全球宏观经

济环境受疫情影响的情况下仍然能取得较好的成绩。2021 年是公司

“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本人在公司履职的第一个完整年,我将严

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本着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积

极参与公司经营决策,持续关注公司经营发展,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

和经验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权益。




                                              独立董事:潘自强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