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原股份:关于公司关联方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公告2023-03-07
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5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关联方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其发送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报价
单及自有资金认购承诺函,本次认购构成关联交易。
2、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最终的发行对象及其认购金额尚存
在不确定性, 将根据全部投资者的申购报价情况按照相关规则确定,
详见公司将于本次发行完成后披露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上市公告
书》。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不超过 20 亿元人民币。中国东方资
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资管”)于 2023 年 3 月 6 日
向公司发出《申购报价单》及自有资金认购承诺函,拟出资人民币
1.49 亿元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东方资管系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东方资管构成
公司的关联方,其本次认购行为构成关联交易。截至目前,双方尚未
签署相关股份认购协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最终的发行对象及
其认购金额将根据全部投资者的申购报价情况按照相关规则确定。
本次交易在关联董事李媛女士回避表决的情况下,以 10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占峰
成立日期:1999 年 10 月 27 日
注册资本:6,824,278.6326 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内大街 410 号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经营范围:收购、受托经营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对不良资产进行
管理、投资和处置;债权转股权,对股权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
对外投资;买卖有价证券;发行金融债券、同业拆借和向其它金融机构
进行商业融资;破产管理;财务、投资、法律及风险管理咨询和顾问;
资产及项目评估;经批准的资产证券化业务、金融机构托管和关闭清
算业务;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业务;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
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109254543。
2、东方资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 2023 年 2 月 28 日,东方资管持有公司 60,212,803 股股份,
持股比例为 5.93%,是公司的关联方。
3、主营业务及财务状况
东方资管主要从事金融机构不良资产的收购、管理、投资和处置。
最近一年,东方资管的财务情况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计 120,579,349
负债合计 104,834,39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11,451,353
少数股东权益 4,293,597
净资产 15,744,950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营业收入 10,688,213
营业利润 996,609
利润总额 982,380
净利润 846,653
注:东方资管 2021 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标的
本次关联交易的标的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四、关联交易定价依据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发行的发行期首
日(即 2023 年 3 月 2 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
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80%,且不低于发行前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
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值(2021 年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
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 7.24 元/股,根据 2021 年年度权益分
派实施情况调整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 5.36 元
/股),即不低于 6.29 元/股。
在前述发行底价的基础上,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
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文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
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
五、关联交易协议
公司已收到东方资管发送的《申购报价单》及自有资金认购承诺
函,双方尚未签署相关股份认购协议。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以顺利实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为目的,
关联股东东方资管申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表明其对公司未来的良
好预期及对公司长期发展的支持,有利于公司扩大资本规模、优化财
务结构,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进而实现公司战略发
展目标。本次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
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独立董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1、东方资管作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申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申购事宜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双方发生交易的理由合理、充分,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方法
恰当、合理,且关联交易相关事项会履行必要的关联交易内部决策程
序,关联交易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2、本次东方资管申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涉及的关联交易
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
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3、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进行审
议。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予以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东方资管作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申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申购事宜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定价机制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关联方认购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