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原股份: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04-29
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 年度,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
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
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按照依法合规、客观公正、科学有
效的原则,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投资者权益。监
事会全体成员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认真履
行监事会职能,积极参加监事会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经营管理活动、
财务状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事项的合法性、合规性进
行监督检查,有效发挥了监事会职能,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
权益,保障了公司的规范运作。现将监事会 2022 年度的主要工作情
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5 次会议,审议通过 28 项议案。
具体情况如下:
1、2022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第八届第 11 次监事会,会议审议
通过了《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
议案》《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1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2 年
度财务预算的报告》《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 2021 年度
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
文》《关于聘请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 2021 年计提资
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2、2022 年 6 月 21 日,召开了第八届第 12 次监事会,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
议>的议案》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
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
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和填补措施
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 年)股东回
报规划的议案》。
3、2022 年 7 月 20 日,召开了第八届第 13 次监事会,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宜宾
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
稿)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
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4、2022 年 8 月 30 日,召开了第八届第 14 次监事会,会议审议
通过了《<2022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
案》。
5、2022 年 10 月 28 日,召开了第八届第 15 次监事会,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的依法运作、财务状况、对外担保、重
大事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经监事会研究决定,
形成以下监督核查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通过列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党委会、
总裁办公会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和掌握公司总体运营状况。监事会
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范运作,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
议,决策程序合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履行各自的职权,认真贯
彻董事会决议,执行公司职务时忠诚勤勉敬业,未发现有违法违规或
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通过听取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专项汇报、审
议公司财务报表、审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资料等方式,对公司财务运
作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对公司定期财务报告进行审阅。监事会认为,
公司财务内控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有效,公司定期财务报告真
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
未发现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公司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
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均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并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后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未发现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况。
4、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组织对本公司与关联公司的业务往来进行
了抽查,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交易价格合理,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关联股东、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发生。
6、定期报告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组织对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书面确认。经
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定期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
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未发现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
7、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及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详细、全面的审核,并
结合今年开展的部分专项检查工作。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
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
当前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
在企业管理过程中重大投资、重大风险等方面发挥了较好的控制与防
范作用,在生产经营等公司营运的各个环节中得到了持续和严格的执
行。董事会出具的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地
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
8、对公司重大事项的抽查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第二十一次、
第二十二次、第二十三次、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的重大事项决策程序
进行监督检查,以上事项均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在巨潮资讯网上等
网站进行公告。监事会认为,2022 年度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合规。
9、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实施情况
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和完整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
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
能得到有效的执行。2022 年,公司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
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份以及被监管部门要求整改的情形。
二、监事会 2023 年工作重点
2023 年,公司监事会将坚决贯彻公司既定的战略方针,严格遵
照《公司法》《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监事会的职
责,勤勉尽职,与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班子保持良好沟通渠道,依法认
真履行检查公司财务状况的职责,依法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
履职行为进行监督,通过列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等会议,及时了解公
司经营状况,提高监督履职能力,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
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全力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及员工的合法权
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