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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力生制药: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2010-10-27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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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393 证券简称:力生制药 公告编号:2010-032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孙宝卫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邵伟女士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丁雪艳

    女士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2010.9.30 2009.12.31 增减幅度(%)

    总资产(元) 2,748,754,490.40 882,131,092.84 211.6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2,598,629,184.44 416,839,551.32 523.41%

    股本(股) 182,454,992.00 136,454,992.00 33.7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股)

    14.24 3.05 366.89%

    2010 年7-9 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2010 年1-9 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183,984,848.41 35.74% 576,786,397.11 18.6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50,014,220.87 56.19% 182,256,238.70 26.0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120,083,980.16 -1.34%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股)

    - - 0.66 -25.8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7 17.39% 1.12 5.6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7 17.39% 1.12 5.6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94% -4.58% 11.83% -19.2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

    收益率(%)

    1.93% -4.08% 11.62% -18.75%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 附注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2,083,152.17 房产及固定资产处置收

    益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

    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384,883.00 政府补贴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66,777.94 其他

    合计 3,401,257.23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2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31,826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种类

    王无忧 461,820 人民币普通股

    郑磊 438,489 人民币普通股

    胡劲松 228,857 人民币普通股

    东方汇理银行 169,373 人民币普通股

    王成菊 164,259 人民币普通股

    刘丽玲 148,700 人民币普通股

    张国华 133,800 人民币普通股

    李国贤 133,300 人民币普通股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

    券账户

    127,840 人民币普通股

    胡艳清 119,950 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较年初增加650.00%,主要系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所致。

    2、应收票据较年初增加2090.82%,主要系商业客户采用承兑方式结算增加所致。

    3、应收账款较年初增加65.44%,主要系销售规模加大以及回款帐期影响所致。

    4、预付款项较年初增加223.08%,主要系生化预付原料款,新冠项目厂房建设影响所致。

    5、应收利息较年初减少35.80%,主要系已收国债利息按进度确认收益所致。

    6、其他应收款较年初增加533.70%,主要系往来款项增加所致。

    7、在建工程较年初增加54.13%,主要系新冠项目工程增加所致。

    8、短期借款较年初减少88.89%,主要系自有资金增加归还贷款所致。

    9、应付账款较年初增加145.51%,主要系增加应付材料款所致。

    10、预收款项较年初减少30.00%,主要系力生置业预收转收入所致。

    11、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增加114.16%,主要系按照业绩考核应付未付薪酬增加所致。

    12、应交税费较年初增加2530.88%,主要系年初退税所致。

    13、应付利息较年初减少100.00%,主要系本期末没有应付利息所致。

    14、其他应付款较年初增加84.81%,主要系往来款项增加所致。

    15、实收资本较年初增加33.71%,主要系上市募集资金到位所致。

    16、资本公积较年初增加2830.53%,主要系上市募集资金到位所致。

    17、未分配利润较年初增加433.08%,主要系本期净利润增加所致。

    18、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120.91%,主要系利息收入增加,贷款利息支出减少所致。

    19、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250.93%,主要系本期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冲回所致。

    20、投资收益亏损较上年同期减少66.97%,主要系武田公司正在转让,亏损截止到6 月份所致。

    21、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61.12%,主要系各地药监局抽查肝素钠的罚款减少所致。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3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于2010 年8 月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全资子公司生化制药23

    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项目的议案》,此项目已经2010 年8 月30 日召开的公司201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公

    告详见2010 年8 月10 日和2010 年8 月31 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

    2.公司于2010 年8 月20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转让所持有天津武田药品有限公司25%

    股权的议案》,此交易已经2010 年8 月30 日召开的公司201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公告详见2010 年8 月21

    日和2010 年8 月31 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承诺人 承诺内容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无 无 无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

    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无 无 无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

    诺 无 无 无

    发行时所作承诺

    天津市医药集团、力生

    制药

    1、为避免同业竞争公司和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出具

    的承诺:

    (1)公司发行上市时,控股股东天津市医药集团作出如下承

    诺:

    天津医药集团将不会从事及允许控制的企业从事与力生

    制药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如有任何业务或资产在现在或未

    来与力生制药构成同业竞争,则我公司承诺力生制药可对其

    进行收购或由我公司自行放弃。

    天津医药集团在与力生制药的任何交易中,将遵循公平、

    诚信的原则;以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和条件进行。

    天津医药集团将依照力生制药章程参加股东大会,平等

    的行使相应权利、承担相应义务,不利用控股股东的地位谋

    取不当利益,不损害力生制药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2009 年11 月,为避免未来产生同业竞争的可能性,天津

    医药集团承诺对所属其他子公司拥有的、可能与力生制药生

    产的药品产生同业竞争的药品注册证予以注销或转让给力生

    制药,具体承诺如下:

    对于天津市中央药业有限公司拥有的复方利血平等16 个

    药品的药品注册证、天津药物研究院药业有限公司拥有的吲

    正在履行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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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达帕胺片等5 个药品的药品注册证(明细见公司招股说明书),

    天津医药集团保证该两公司在力生制药上市后的三至六个月

    内将上述药品注册证转让至力生制药。

    (2)公司发行上市时,本公司作出如下承诺:

    公司现生产的吲达帕胺(原料药)全部供本公司生产吲

    达帕胺片自用,未对外销售,今后也不对外销售。

    公司拥有相关药品的生产批准文号(明细见公司招股说

    明书),对于相关药品中在产的产品,自2008 年4 月20 日起,

    不再进行生产;待库存产品销售完毕后,将不再进行该产品

    的销售;对于未生产的药品,将不再组织生产。

    在天津力生置业有限公司现有开发项目完成,全部产品

    销售完毕后,力生置业拟放弃房地产开发业务, 天津力生制药

    股份有限公司将对力生置业进行清算注销。

    2、为了维护力生制药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控股股东天津市医

    药集团特作出如下承诺:

    (1)如果由于生化制药生产的、被主管部门责令召回的肝素

    钠注射液药品发生不良反应而受到主管部门处罚、或者患者

    的投诉、诉讼或索赔等,由此导致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我集团

    承担。

    (2)如果天津市生物化学制药厂拥有的“一种氢化可的松琥

    珀酸钠的制备方法”的专利申请被驳回,我集团将以现金方

    式向力生制药补偿该专利的无形资产原值424.53 万元中力生

    制药按照持股比例所享有的部分。

    3、公司发行上市时,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股东自愿锁

    定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承诺:自力生制

    药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其持有的力生制药股份,也不由力生制药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公司其他股东承诺:自力生制药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力生制药股份,也

    不由力生制药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 无 无 无

    3.4 对2010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0 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幅度小于50%

    2010 年度净利润同比变动幅

    度的预计范围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

    幅度为:

    0.00% ~~ 30.00%

    2009 年度经营业绩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54,507,713.30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销售平稳增长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孙宝卫

    二0 一0 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