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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力生制药: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2014-10-29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393                       证券简称:力生制药                           公告编号:2014-042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孙宝卫、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峻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丁雪艳声明:保证季

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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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3,144,525,457.32             3,222,089,032.03                         -2.4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924,402,398.59             2,923,834,645.28                          0.02%
(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51,619,672.80                  -32.84%       630,408,572.93                -23.5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3,027,845.27                  -78.99%       107,908,646.89                -60.26%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10,217,710.02                  -83.11%       105,163,700.09                -60.92%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78,286,614.96                -43.84%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7                -79.41%                   0.59              -60.4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7                -79.41%                   0.59              -60.4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45%                 -1.68%                  3.67%               -5.77%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臵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82,793.6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1,582,950.54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728,904.03 其他

减:所得税影响额                                                            484,114.15

合计                                                                       2,744,946.80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
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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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
  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23,838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天津金浩医药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51.36%     93,710,608

天津市宁发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86%       3,386,732

天津市西青经济开发总公司      国有法人                0.71%       1,301,535

张东                          境内自然人              0.51%        933,200

张国全                        境内自然人              0.42%        772,536

李宝军                        境内自然人              0.37%        682,278

刘忠                          境内自然人              0.37%        682,278

杨立军                        境内自然人              0.34%        628,255

平安资产-邮储银行-如意 10
                              其他                    0.32%        587,702
号资产管理产品

郭德萍                        境内自然人              0.32%        580,099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天津金浩医药有限公司                                                            93,710,608 人民币普通股         93,710,608

天津市宁发集团有限公司                                                           3,386,732 人民币普通股          3,386,732

天津市西青经济开发总公司                                                         1,301,535 人民币普通股          1,301,535

张东                                                                              933,200 人民币普通股             933,200

张国全                                                                            772,536 人民币普通股             772,536

李宝军                                                                            682,278 人民币普通股             682,278

刘忠                                                                              682,278 人民币普通股             682,278

杨立军                                                                            628,255 人民币普通股             628,255

平安资产-邮储银行-如意 10 号资产管理产品                                        587,702 人民币普通股             587,702

郭德萍                                                                            580,099 人民币普通股             580,099



                                                                                                                       3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李宝军、刘忠、杨立军等 3 人是天津市宁发集团有限公司的股东,持有天津市宁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发集团有限公司 1%的股权。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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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其他应收款:2014年9月30日期末数为12,471,534.41元,比期初数减少46.72%,其主要原因是:收

回往来款所致。

(2)投资性房地产:2014年9月30日期末数为19,466.00元,比期初数减少64.68%,其主要原因是:对外

出租的房产减少所致。

(3)短期借款:2014年9月30日期末数为0.00元,比期初数减少100.00%,其主要原因是:生化制药归还

贷款所致。

(4)应付账款:2014年9月30日期末数为53,121,089.16元,比期初数减少33.39%,其主要原因是:支付

货款所致。

(5)预收款项:2014年9月30日期末数为1,129,739.55元,比期初数减少84.44%,其主要原因是:以预

收方式销售的业务减少所致。

(6)应付职工薪酬:2014年9月30日期末数为8,735,193.57元,比期初数减少56.54%,其主要原因是:

发放工资所致。

(7)应付利息:2014年9月30日期末数为0.00元,比期初数减少100.00%,其主要原因是:生化制药支付

利息所致。

(8)其他应付款:2014年9月30日期末数为63,296,692.71元,比期初数增加65.29%,其主要原因是:尚

未支付的往来款增加所致。

(9)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014年9月30日期末数为0.00元,比期初数减少100.00%,其主要原因是:

生化制药归还贷款所致。

(10)营业税金及附加:2014年1-9月份本期数为8,107,396.96元,比上期数减少31.49%,其主要原因是:

销售收入减少所致。

(11)财务费用:2014年1-9月份本期数为-6,759,925.59元,比上期数增加61.10%,其主要原因是:利息

收入减少所致。

(12)资产减值损失:2014年1-9月份本期数为-44,391.77元,比上期数减少11225.59%,其主要原因是:

坏账准备转回所致。

(13)投资收益:2014年1-9月份本期数为6,618,207.75元,比上期数减少66.37%,其主要原因是:上期

                                                                                                 5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含力生臵业分利,本期无此项目。

           (14)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014年1-9月份本期数为13,954,987.96元,比上期数减少43.54%,

           其主要原因是:利息收入减少所致。

           (15)支付的各项税费:2014年1-9月份本期数为104,741,757.43元,比上期数减少33.09%,其主要原因

           是:销售收入减少所致。

           (16)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2014年1-9月份本期数为3,514,423.4元,比上期数减少79.99%,其

           主要原因是:上期含天士力集团分红所致。

           (17)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2014年1-9月份本期数为28,500,000.00元,比上期数减少75.95%,其主要

           原因是:上期含生化制药大额贷款所致。

           (18)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014年1-9月份本期数为320,000.00元,比上期数减少90.86%,

           其主要原因是:收到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19)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014年1-9月份本期数为0.00元,比上期数减少100.00%,其主

           要原因是:上期力生臵业清算注销支付其他股东投资款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时    承诺期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履行情况
                                                                                                         间           限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
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公司发行上市时,控股股东天津市医药集团为避免同业竞争作出如下承
                                   诺:
                                   (1)天津医药集团将不会从事及允许控制的企业从事与力生制药构成同
                        天津市医   业竞争的业务;如有任何业务或资产在现在或未来与力生制药构成同业竞 2010 年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                                                                                               长期有
                        药集团有   争,则我公司承诺力生制药可对其进行收购或由我公司自行放弃。         04 月 12             正在履行
资时所作承诺                                                                                                     效
                        限公司     (2)天津医药集团在与力生制药的任何交易中,将遵循公平、诚信的原 日
                                   则;以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和条件进行。
                                   (3)天津医药集团将依照力生制药章程参加股东大会,平等的行使相应
                                   权利、承担相应义务,不利用控股股东的地位谋取不当利益,不损害力生


                                                                                                                              6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制药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发行上市时,天津医药集团为避免同业竞争的可能性,在招股说明书
                                中作出如下承诺:“对于中央药业拥有的复方利血平等 16 个药品的药品注
                                册证、药研有限拥有的吲达帕胺片等 5 个药品的药品注册证(明细见公司
                                招股说明书),天津医药集团保证该两公司在力生制药上市后的三至六个
                                月内将上述药品注册证转让至力生制药。” 截至目前,医药集团上市承诺
                                所涉及的 19 个药品注册证号已经注销完毕,药研有限将其拥有的坎地沙
                                坦酯片的药品注册证(两个注册文号)转让给新冠制药的事项尚未履行完
                                毕。2010 年 9 月 27 日,新冠制药和药研有限签署了坎地沙坦酯原料药及
                                制剂的购买协议,并已支付了部分款项,坎地沙坦酯原料药及制剂的归属
                                权已属于新冠制药。根据协议,药研有限在改进产品工艺提升产品质量、
                                收率,降低生产成本后再办理药品文号的转移。截至目前,由于药研有限
                                在 2013 年进行整体搬迁和新版 GMP 认证,影响了生产放大实验,致使
                     天津市医                                                                           2014 年
                                原计划中生产放大及稳定测试等工作进度有所推迟,计划在 2014 年 10
                     药集团有                                                                           07 月 15            正在履行
                                月底前完成原料药和制剂的中试放大验证工作。2015 年 8 月 31 日前向国
                     限公司                                                                             日
                                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提交工艺变更申请材
                                料。由于药品工艺变更需要国家药监局审批,国家药监局批准药品工艺变
                                更后还需向国家药监局递交药品注册证转让申请,而国家药监局的审批期
                                限不可预知,因此,本次药品工艺变更申请报送国家药监局后,医药集团
                                将密切关注审批进度,及时披露进展情况。如本次药品注册证转让不能获
                                得国家药监局的批准,坎地沙坦酯药品注册证将转让给独立第三方,医药
                                集团将赔偿力生制药在药品注册证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损失。在药品注册证
                                转让至力生制药全资子公司完成前,药研有限不生产和销售坎地沙坦酯药
                                品,不和力生制药产生同业竞争。具体公告详见 2010 年 11 月 3 日、2011
                                年 1 月 5 日、2011 年 8 月 2 日、2012 年 12 月 26 日、2014 年 2 月 14
                                日和 2014 年 6 月 27 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
                                报。

                                发行上市时,公司作出的承诺:
                                1、公司现生产的吲达帕胺(原料药)全部供本公司生产吲达帕胺片自用,
                     天津力生   未对外销售,今后也不对外销售。                                          2010 年
                                                                                                                   长期有
                     制药股份   2、公司拥有相关药品的生产批准文号(明细见公司招股说明书),对于相 04 月 12                  正在履行
                                                                                                                   效
                     有限公司   关药品中在产的产品,自 2008 年 4 月 20 日起,不再进行生产;待库存 日
                                产品销售完毕后,将不再进行该产品的销售;对于未生产的药品,将不再
                                组织生产。

                                公司发行上市时,天津医药集团关于生化制药肝素钠注射液事宜的承诺:
                     天津市医                                                                           2010 年
                                为了维护力生制药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如果由于生化制药生产的、被主管                   长期有
                     药集团有                                                                           04 月 12            正在履行
                                部门责令召回的肝素钠注射液药品发生不良反应而受到主管部门处罚、或                   效
                     限公司                                                                             日
                                者患者的投诉、诉讼或索赔等,由此导致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我集团承担。

                                公司收购中央药业 100%股权时,天津医药集团所作诺:天津医药集团将
                     天津市医                                                                           2011 年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              促使下属、控股或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或                   长期有
                     药集团有                                                                           10 月 31            正在履行
所作承诺                        进行与力生制药的生产、经营相竞争的活动,在一般日常业务营运中,天                   效
                     限公司                                                                             日
                                津医药集团给予力生制药的待遇与给予其他下属企业的待遇相同。




                                                                                                                               7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已履行完毕
                                                                                         2014 年 (具体公告详
           因津康制药产品结构单一,行业政策发生变化,造成津康制药连年亏损,              2 月 26 见 2014 年 8 月
天津市医                                                                      2014 年
           为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医药集团把津康制药 100%股权转让给独立第三               日至       28 日的巨潮资
药集团有                                                                      02 月 26
           方,彻底解决同业竞争问题。获得力生制药股东大会通过后,医药集团在              2014 年 讯网
限公司                                                                        日
           六个月内完成津康制药所有转让手续。                                            8 月 26 (www.cninfo.c
                                                                                         日         om.cn)和中国
                                                                                                    证券报。)

           天津医药集团在公司股权无偿划转《收购报告书》中作出的承诺:
           秉承着彻底解决天津医药集团内部同业竞争问题的坚定决心,天津医药集
           团在 5 年内将进一步通过资产重组、股权并购、业务调整等符合法律法规、
           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方式进行重组整合,将存在同业竞争的业务及资产
           纳入同一上市平台、出售予独立第三方或停止相关业务的生产经营,以消
           除与上市公司的同业竞争。对于力生制药而言,主要涉及天津医药集团化              2012 年
           学药平台整合,具体包括:                                                      11 月 26
天津市医                                                                      2012 年
           (1)天津医药集团将履行承诺,完成中央药业和津康制药的重组事宜;               日至
药集团有                                                                      11 月 26              正在履行
           (2)天津医药集团承诺在 3 年内将目前与力生制药存在潜在同业竞争的              2017 年
限公司                                                                        日
           化学药制造企业太河制药等通过股权转让或资产重组等符合法律法规的                11 月 26
           方式纳入力生制药上市平台或出售予独立第三方,以消除其与力生制药的              日
           同业竞争情况;
           (3)对于目前与力生制药存在潜在同业竞争的药研有限,天津医药集团
           承诺将在 5 年内通过股权转让或资产重组等符合法律法规的方式将其纳
           入力生制药上市平台或出售予独立第三方,以消除其与力生制药的同业竞
           争情况。

           金浩公司在公司股权无偿划转《收购报告书》中作出的承诺:
           1、为保护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避免同业竞争,金浩公司亦作出承
           诺将促使下属、控股或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参
           与或进行与力生制药的生产、经营相竞争的活动,在一般日常业务营运中,
天津金浩                                                                     2012 年
           天津医药集团、金浩公司给予力生制药的待遇与给予其他下属企业的待遇           长期有
医药有限                                                                     11 月 26               正在履行
           相同。                                                                     效
公司                                                                         日
           2、金浩公司及其所控制的其他关联公司与力生制药之间的一切交易行为,
           均将严格遵循市场规则,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公平
           合理的进行。金浩公司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取得任何不当的利益或使力生
           制药承担任何不当的责任和义务。

           渤海国资在天津医药集团股权无偿划转《收购报告书》中作出的承诺:
            1、为避免今后与上市公司力生制药之间出现同业竞争的情况,渤海国资
天津渤海   作出如下承诺:
                                                                              2012 年
国有资产   (1)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力生制药及其下属企业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               长期有
                                                                              11 月 26              正在履行
经营管理   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                                            效
                                                                              日
有限公司   (2)不支持力生制药及其下属企业以外的他人从事与力生制药及其下属
           企业目前或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者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
           动。


                                                                                                        8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3)凡本公司以及本公司控制的下属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
                             或入股可能会与力生制药及其下属企业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关系的业务
                             或活动,本公司以及本公司控制的下属企业会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予力生制
                             药或其下属企业。
                             (4)凡本公司以及本公司控制的下属企业在承担科研项目过程中形成与
                             力生制药及其下属企业的主营业务相关的专利、技术并适用于商业化的,
                             应优先转让予力生制药或其下属企业。(5)促使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下
                             属企业遵守上述承诺。
                             2、为规范将来可能产生的关联交易,渤海国资承诺:本公司承诺在本次
                             通过国有资产无偿划转方式受让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的股权后,将尽
                             力避免与上市公司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对于无
                             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
                             的原则,与交易对方协商,以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四、对 2014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 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
                                                                          -70.00%    至                       -20.00%
        度

        201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
                                                                          8,941.77   至                      23,844.72
        间(万元)

        201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29,805.9

                                                    1、由于我公司目前还没有通过新版 GMP 验收,公司重点品种在各地区的
                                                    中标情况很不理想,严重阻碍了重点品种在社区和基层医疗市场的销售,
                                                    增加了社会库存。
                                                    2、为了维护重点品种销售市场持续健康发展,降低社会库存和稳定供货价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格,公司正在进行营销模式转型,调整了营销政策和战略,致使重点品种
                                                    在短期内销量下降。
                                                    3、生产车间新版 GMP 认证改造影响了正常生产,致使公司减少了部分品
                                                    种的生产任务,造成销售收入的下降。


        五、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根据 CAS 2(2014)第十一条规定,“投资方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

        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 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据此,如果以前年度在权

        益法核算中,在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中所占股权比例因其他股东单方面增资而被稀释, 但所占权益份额

        增加, 且仍作为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以权益法核算的情况下, 本企业将所增加享有的权益份额计入投资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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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而不是资本公积的, 则在新准则生效日也应按照新准则的上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这部分资本公积

在后续实际处臵股权时可以按比例转出至投资收益;如果后续丧失对其重大影响,转为金融资产核算的,

则相关的该项“其他资本公积”余额可以在丧失重大影响之日一次性全部转入投资收益。

    期初调整分录为:

    借:年初未分配利润            5,068,372.0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5,068,372.00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孙宝卫

                                                                          二 0 一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