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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力生制药: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韩传模)2020-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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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

和要求,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

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

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19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如

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9年,公司共计召开了5次董事会会议,其中现场方式召开的董事会会

议1次;召开股东大会1次。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没有缺席或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情况。本年度,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议案

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也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

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

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2019年度公

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

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9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分别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

意见,积极参与了定期报告审计工作的沟通及监督工作,发挥独立董事专业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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势。报告期内,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一)2019年3月21日,在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上,本人对以下事项

发表了独立意见:

   1.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和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2.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3.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4.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2019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6.第六届董事会聘任隆长锋先生为总工程师

   7.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

   (二)2019年4月22日,在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本人对关于会计

政策变更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2019年5月30日,在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上,本人对关于公开

转让天津新内田制药有限公司30%股权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2019年8月21日,在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本人对以下事

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 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专项报告

   2.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3. 公司对外担保

   4. 2019年一季度报告补充更正

   5. 增补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五)2019年10月23日,在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本人对关于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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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人认为公司2019年度审议的以上重大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公司会议审议和表决以上重大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在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9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到公司现场考察,对

企业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和高管履职情况等事项进行了解,并通过电话方式与

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

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

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四、任职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履职期内本人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和审计委员会

委员。各专业委员会按照相关要求对公司定期报告、募集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

进行审议,达成意见后向董事会提出了专业委员会意见。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本人严格遵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实施细则》并按照监管要求进行考核,在公司编制年度报告过程中,认真核查

了年度报告所披露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做好年报审阅和监督工

作,切实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专业职能。

   五、保护中小股东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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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的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2、对公司的治理及经营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本人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

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

行情况、财务管理、募集资金使用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

状况、治理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获取

作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积极有效

的履行了自己的职责,保护投资者权益。

   3、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以及其他适当的时间,主动与公

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交流与沟通,认真审阅公司传达的监管文件和发送的董事

会简报,基本掌握了最新的监管精神与动态以及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生产经

营、募投项目建设、投资者关系管理等信息,对有效监督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

用。

   4、提高自身学习。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

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

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全面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

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与作用,形成自

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

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

益的保护能力。

   六、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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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以上是2019年度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汇报。2020年,我将本着进一步谨

慎、勤勉、忠实的原则,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希望在新的一年里,公司更

加稳健经营、规范运作,更好的树立自律、规范、诚信的上市公司形象,让公

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以更加优异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同时,对公

司董事会、经营班子和相关人员,在我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

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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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仅为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

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

                                        韩传模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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