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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力生制药: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2021年8月修订)2021-08-24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2021 年 8 月修订)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关系的管理工作,建立投资者与公司之间畅通的双向沟
通渠道,本着尊重投资者、尊重投资市场的管理理念,与投资者形成长期、稳定、密切和诚信
的公共关系,在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的基础上,实现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价值最大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及目的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充分运用媒体、网络及其他现代化通讯手段与投资者的信
息沟通和信息交流,使投资者获得对公司的充分了解和广泛认同,并在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
者之间建立良好的沟通和信任关系,提高公司科学决策和规范管理的水平,保护投资者权益并实现投
资者投资利益最大化。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
    (一)充分披露信息原则。除强制的信息披露以外,公司可主动披露投资者关心的其他相关信
息。
    (二)合规披露信息原则。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的规定,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在开展投资者关系工作时应注意尚
未公布信息及其他内部信息的保密,一旦出现泄密的情形,公司应当按有关规定及时予以披露。
    (三)投资者机会均等原则。公司应公平对待公司的所有股东及潜在投资者,避免进行选择性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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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披露。
    (四)诚实守信原则。公司的投资者关系工作应客观、真实和准确,避免过度宣传和误导。
    (五)高效低耗原则。选择投资者关系工作方式时,公司应充分考虑提高沟通效率,降低沟通成
本。
    (六)互动沟通原则。公司应主动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实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双向沟通,
形成良性互动。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的目的是: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熟悉。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四)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五)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范围、内容和方式


       第五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涉及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及金融、财经、大众传媒、证券监管和
公共关系等领域。
    第六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内容包括:与投资者和监管部门的联络与沟通;公司形象设
计及定位;为获取投资者的认知进行宣传策划;充分利用大众传媒的渠道和手段组织投资者关系调查;提
升公司规范运作的质量和水平;通过信息披露不断增强公司透明度;建立和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密
切和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第七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方式包括资本市场的分析研究、投资者与公司之间的信息沟
通、协调公共关系及公共危机处理、编制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举办投资者见面和交流会、投资者的日
常接待、与各新闻媒体的合作及网络平台建设、投资者对公司风险控制及发展战略的参与、对投资者关
系管理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并在同行中开展交流与合作等。具体内容包括:
       1、健全公共危机处理机制。由董事会、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组成的公共危机处理领导小组,
涉及公司重大公共危机事项要全力以赴,责成专人负责落实,必要时聘请有关专家和机构共同处理,确保
投资者及公司利益不受损害。
       2、密切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每年举行投资者见面会、交流会不少于2次,每次交流会
投资者不少于10家,发出投资者建议书一次。同时积极参加中介机构组织的各种推介活动,每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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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于4次。
    3、建立投资者接待日制度。以每月最后一周的周末为公司投资者接待日,届时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或其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设专人对投资者关心或质疑的各种问题进行现场解答。对投
资者的来电来函来信来访日常接待工作要做到热情周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落实。
    4、及时做好市场信息和投资者意见的整理和反馈工作,每季度做一次归纳分析报告,每次
重大投资者交流活动要有专项报告,并及时向董事会、经理办公会汇报。
    5、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密切合作,充分利用有关报刊和公司网站的平台,通过新闻稿件适时
发布公司重大信息。
    6、强化与监管机构联系,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发布定期报告4份,临时公告若干份,重大
事项事先及时沟通和通报。
    第八条 信息沟通的内容包括:
    1、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决策;
    2、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的信息包括:公司重大投资、新项目开发、对外合作、
财务状况、经营业绩、股利分配、管理层变动、管理模式、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等方面的信息;
    3、公司重大举措或风险事项的处理与披露。
    4、投资者关心的与公司相关的其他信息。
    第九条 信息沟通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发布公告(定期公告和临时公告),股东大会,公
司网站,电话及函件咨询,印发宣传材料,媒体采访和报道,现场参观,路演及其他方式。
   第十条 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符合中国证监会
规定条件的报纸上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的信息。 根据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
定应进行披露的信息,必须及时、准确、完整地在第一时间在上述报纸和相关网站公布。
   第十一条 公司应尽可能通过多种方式与投资者及时、深入和广泛地进行信息沟通,并充分
   运用互联网络提高工作的效率,降低沟通的成本。
    第十二条 公司应当以适当的方式对公司全体员工,特别是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相关知识培训。


                           第三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组织机构及职能


    第十三条 在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中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主管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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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职能部门,并负责公司投资者管理工作的各项具体事务。
       第十四条 董事会办公室履行的投资者关系管理者职责有:
       1、全面掌握、跟踪和研究公司的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行业运行状态及监管部门的各项规
范要求,及时、准确、完整、有效地披露公司的相关信息;
       2、负责筹备组织股东大会,定期或者不定期的组织有关会议,与投资者沟通;
       3、建立、维护公司的网站并利用网站及时发布有关信息,方便投资者查询和咨询;
       4、与机构投资者、证券分析师及中小投资者保持经常联系,提高投资者对公司的关注度;
       5、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关系,引导媒体对公司的正面宣传,安排其对高级管理人员和其
他重要人员的采访、报道;
       6、与证券监管部门、行业协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专业投资者管理部门保持密切接触和
沟通,形成良好的合作关系;
       7、开展与有利于改善投资者关系的其他工作。
       第十五条 在不影响生产经营和泄漏商业机密的前提下,公司的其他部门、子(分)公司有
义务协助董事会秘书及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实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第四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人员任职要求


       第十六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人员是公司对投资者的窗口,代表公司在投资者中的形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以下素质和技能:
       (一)全面了解公司各方面情况。
       (二)具备良好的知识结构,熟悉公司治理、财务会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市场的运作机
制。
       (三)具有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诚实信用。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本办法的修订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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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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