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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力生制药:关于召开202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1-12-15  

                        证券代码:002393               证券简称:力生制药               公告编号:2021-046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
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宜,按
照《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2021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召开。
    3.会议召集、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2月30日(星期四)下午3: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12月3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30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30日9:15~15:00期间的任
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23日(星期四)
    6.会议召开地点: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天津市西青经济技术开发区赛达北一道16号
    7.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
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8.出席会议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截止2021年12月23日(星期四)
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
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
人代为出席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9.参加会议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
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修订<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提案》
       2.《关于修订<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的提案》
       3.《关于修订<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提案》
       4.《关于修订<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提案》
       5.《关于修订<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问责制度>的提案》
       6.《关于增补公司独立董事的提案》
       7.《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提案》
       8.《关于豁免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承诺事项的提案》
       其中第7个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所持有的
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一个提案~第五个提案已经2021年8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会议审议通
过,第六个提案已经2021年10月2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会议审议通过,第七个
提案~第八个提案已经2021年12月1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
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上述提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
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备注
                               提   案    名   称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提案                              √
1.00    《关于修订<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提案》         √
2.00    《关于修订<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的提案》             √
3.00    《关于修订<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提案》         √
4.00    《关于修订<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提案》             √
5.00    《关于修订<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问责制度>的提案》             √
6.00    《关于增补公司独立董事的提案》                                       √
7.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提案》                                         √
8.00    《关于豁免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承诺事项的提案》               √


       四、本次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1年12月24日、12月27日至12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
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
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
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
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登记地点现
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地址:天津市西青经济技术开发区赛达北一道16号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300385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
当日通知进行。
    2.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天津市西青经济技术开发区赛达北一道16号
    邮政编码:300385
    联系人:刘子珑
    联系电话:(022)27641760
    联系传真:(022)27641760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4. 其他备查文件。
    八、附件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5 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93
    2.投票简称:力生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
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
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
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2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30日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12月30
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
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
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
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 全 权 委 托               先 生( 女 士 ) 代 表 我 单 位(个人 )                 ,
出席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我单位(本人)依照
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
自己的意愿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备注
提案                                                   该列打勾
                     提   案   名   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码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提案                      √

        《关于修订<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1.00                                                      √
        管理制度>的提案》
        《关于修订<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
2.00                                                      √
        制度>的提案》
        《关于修订<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
3.00                                                       √
        决策制度>的提案》
        《关于修订<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4.00                                                      √
        制度>的提案》
        《关于修订<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问责
5.00                                                      √
        制度>的提案》

6.00    《关于增补公司独立董事的提案》                     √

7.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提案》                      √
        《关于豁免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承诺事
8.00                                                      √
        项的提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2.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