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93 证券简称:力生制药 公告编号:2021-047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1年12月30日(星期四)下午3:00开始 (2)网络投票:2021年12月30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30日9:15 —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3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天津市西青经济开发区赛达北一道16号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徐道情董事长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本次参与表决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10人,所代表公司股份 数 97,128,29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82,454,992股的53.2341%。其中: (1)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4人,代表股份数量 97,074,59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82,454,992股的53.2047%;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6人,代表股份数 量 53,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82,454,992股的0.0294%。 (3)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 3,417,68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73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 3,363,98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43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 53,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4%。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管出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提案,表决结 果如下: 1.《关于修订<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 97,096,997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8%;反 对31,3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2%;弃权0 股,占出席股东大 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3,386,38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0842%;反对31,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9158%;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关于修订<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的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 97,096,997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8%;反 对31,3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2%;弃权0 股,占出席股东大 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3,386,38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0842%;反对31,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9158%;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关于修订<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 97,096,997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8%;反 对31,3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2%;弃权0 股,占出席股东大 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3,386,38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0842%;反对31,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9158%;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关于修订<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 97,096,997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8%;反 对31,3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2%;弃权0 股,占出席股东大 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3,386,38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0842%;反对31,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9158%;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5.《关于修订<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问责制度>的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 97,096,997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8%;反 对31,3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2%;弃权0 股,占出席股东大 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3,386,38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0842%;反对31,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9158%;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6.《关于增补公司独立董事的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 97,096,997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8%;反 对31,3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2%;弃权0 股,占出席股东大 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3,386,38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0842%;反对31,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9158%;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7.《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 97,096,997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8%;反 对31,3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2%;弃权0 股,占出席股东大 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3,386,38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0842%;反对31,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9158%;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8.《关于豁免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承诺事项的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 97,096,997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8%;反 31,3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2%;弃权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3,386,38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0842%;反对31,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9158%;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天津长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飔然、侯玺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 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天津长实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