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董事长职务变动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天津力生制 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董事、董 事长徐道情先生的职务变动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经核查,徐道情先生因年龄原因退休,不再担任公司董事、 董事长、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职务,其职务变动原因与实际情况一 致。徐道情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二、徐道情先生的职务变动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不 会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管理,也不会对公司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独立董事: 雷 英 方建新 张 梅 2022 年 10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