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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垒知集团:垒知集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提示性公告2022-04-21  

                        证券代码:002398           证券简称:垒知集团          公告编号:2022-018



                     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提示性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垒知集团”、“公司”或“发行人”)和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
“主承销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 144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2018
年 12 月修订)》(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深证上[2022]26 号)等相关规定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垒知转债”)。

    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2 年 4 月 20 日,
T-1 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
深圳分公司”或“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
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
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
网站(www.szse.cn)公布的《实施细则》。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的重要提示如下:
    1、本次可转债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22 年 4 月 21 日
(T 日),申购时间为 T 日 9:15-11:30,13:00-15:00。原股东在 2022 年 4 月 21 日
(T 日)参与优先配售时,需在其优先配售额度之内根据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足
额缴付资金。原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时无
需缴付申购资金。

    2、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合理确定申购
金额,不得超资产规模申购。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
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则该配售对象的申购无效。投资者
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购。

    3、投资者参与可转债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
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可转债申购的,或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
可转债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申购一经确认,不得撤销。

    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
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 T-1 日
日终为准。

    4、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2 年 4 月 25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
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认购
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
者自行承担。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规定,放弃认购的最小单位为 1 张。
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国泰君安包销。

    5、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
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
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及国泰君安将协商是否
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如果中止发行,发行人和国泰君安将及时向中国证监会和深
交所报告,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
择机重启发行。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39,630.00 万元的部分由国泰君安包销。本次发行包销
基数为 39,630.00 万元,国泰君安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
金额,国泰君安包销比例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即最大包销额为 11,889.00
万元。当实际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时,国泰君安将启动内部风险评
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沟通;如确定继续履行发行程序,国泰君安将调整最终
包销比例,全额包销投资者认购金额不足的金额,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
报告;如确定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国泰君安和发行人将及时向中国证监会和深交
所报告,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6、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
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
次日)内不得参与网上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申购。

    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
弃认购的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累计计算;
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其任何一个证券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放弃认
购次数累计计算。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所发生过的放弃认购情形也纳入统计次
数。

    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 资料
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不同投资者进行
统计。

    7、本次发行的承销团成员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8、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仅使用新增股份转股。

    9、投资者须充分了解有关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认真阅读本
公告的各项内容,知悉本次发行的发行流程和配售原则,充分了解可转换公司债
券投资风险与市场风险,审慎参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购。投资者一旦参与本
次申购,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视为该投资者承诺:投资者参与本次申购符合法
律法规和本公告的规定,由此产生的一切违法违规行为及相应后果由投资者自行
承担。

                                  发行提示

    1、垒知 集团本 次公开 发行可 转换公 司债券 已获 得中国 证监会 证监许可
[2022]409 号文核准。

    2、本次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39,630.00 万元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共计 396.30 万张,按面值发行。

    3、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简称为“垒知转债”,债券代码为“127062”。

    4、本次发行的垒知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2 年 4 月 20 日,T-1 日)
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 A 股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 A 股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
(含原 A 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
发行。

    5、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2 年 4 月 20 日,
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垒知集团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 0.5502 元可转债的比
例,并按 100 元/张转 换为可转债 张数,每 1 张为一个 申购单位, 即每股配售
0.005502 张可转债。本次发行向原股东的优先配售采用网上配售,原股东的优先认
购通过深交所系统进行,配售代码为“082398”,配售简称为“垒知配债”。原股东可
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实际认购的可转债数量。

    原股东网上优先配售不足 1 张的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
指南”)执行,即所产生的不足 1 张的优先认购数量,按数量大小排序,数量小的
进位给数量大的参与优先认购的原股东,以达到最小记账单位为 1 张,循环进行直
至全部配完。
    发行人现有 A 股总股本 720,230,406 股(无库存股),可参与本次发行优先配
售的股本为 720,230,406 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 A 股股东可优先配
售的可转债上限总额为 3,962,707 张,约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的 99.9926%。由
于不足 1 张部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执行,最终优先配售
总数可能略有差异。

    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申购。原股东参
与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 2022 年 4 月 21 日(T 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原股
东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6、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参加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
额的网上申购,申购代码为“072398”,申购简称为“垒知发债”。每个账户最低申购
数量为 10 张(1,000 元),每 10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超出 10 张的必须是 10 张的
整数倍,每个账户申购数量上限为 10,000 张(100 万元),如超过该申购上限,超
出部分为无效申购。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申购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不得撤销。

    7、本次发行的垒知转债不设持有期限制,投资者获得配售的垒知转债上市首
日即可交易,本次可转债转股股份仅来源于新增股份。

    8、本次可转债发行并非上市,发行人在本次可转债发行结束后将尽快办理有
关上市手续,上市事项将另行公告。

    9、投资者请务必注意公告中有关垒知转债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申购时间、
申购方式、申购程序、申购数量、认购资金缴纳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具体规定。

    10、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申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他人
违规融资申购。投资者申购并持有垒知转债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
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本公告仅对发行垒知转债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本次发行垒知转债
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垒知转债的详细情况,敬请阅读《垒知控股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
书 》 ” ) , 该 募 集 说 明 书 已 于 2022 年 4 月 19 日 ( T-2 日 )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

    一、向原股东优先配售

    原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购时间为2022年4月21日(T
日)9:15—11:30,13:00—15:00。配售代码为“082398”,配售简称为“垒知配债”。
认购1张“垒知配债”的认购价格为100元,每个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1张(100元),
超出1张必须是1张的整数倍。

    原 A 股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T-1 日)登记
在册的持有发行人 A 股股份数按每股配售 0.5502 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
可转债的金额,并按 100 元/张转换为可转债张数,每 1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
股配售 0.005502 张可转债。

    若原股东的有效认购数量小于或等于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可按其实际认购量
获配垒知转债,请投资者仔细查看证券账户内“垒知配债”的可配余额。若原股东
的有效申购数量超出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按其实际可优先认购总额获得配售。

    原股东持有的“垒知集团”股票如托管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证券营业部,则以
托管在各营业部的股票分别计算可认购的张数,且必须依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
券发行人业务指南在对应证券营业部进行配售认购。

    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申购。原股东参
与网上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T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原股东参与网上优先配
售后余额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社会公众投资者在申购日2022年4月21日(T日)深交所交易系统的正常交易
时间,即9:15—11:30,13:00—15:00,通过与深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以确
定的发行价格和符合《发行公告》规定的申购数量进行申购委托。一经申报,不得
撤单。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股票的方式相同。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
行,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继续进行。

    投资者网上申购代码为“072398”,申购简称为“垒知发债”。参与本次网上
发行的每个证券账户的最低申购数量为10张(1,000 元),每10张为一个申购单位,
超过10张必须是10张的整数倍。每个账户申购数量上限为1万张(100万元),超出
部分为无效申购。

    投资者各自具体的申购和持有可转债数量应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
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
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合理确定申购金额,不得超资产规模申购。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则
该配售对象的申购无效。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为
申购。

    网上投资者在T日参与可转债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申购中签后应根
据2022年4月25日(T+2日)公布的《网上中签结果公告》,确保其资金账户在该日
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
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网上
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以实际不足资金为准,最小单位为1张,可以不为10张的整
数倍。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

    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
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
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可交换公司债券申购。

    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
认购的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累计计算;投资者持有
多个证券账户的,其任何一个证券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放弃认购次数累计计
算。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所发生过的放弃认购情形也纳入统计次数。

    三、中止发行安排
    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
发行数量的 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
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
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
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中止发行时,网上投资者中签的可转债无效且不登记至投资者名下。

    四、包销安排

     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向社会
公 众 投资 者 通过 深交 所交 易 系统 发售 的 方式 进行 。 本次 发行 认购 金 额不 足
39,630.00 万元的部分由国泰君安根据协议进行包销,包销基数为 39,630.00 万元。
国泰君安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国泰君安包销比例
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即最大包销额为 11,889.00 万元。

    当实际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时,国泰君安将启动内部风险评估
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沟通;如确定继续履行发行程序,国泰君安将调整最终包销
比例,全额包销投资者认购金额不足的金额,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如确定采
取中止发行措施,国泰君安和发行人将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公告中止发行原因,
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五、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1、发行人: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 62 号

    联系电话:0592-2273752

    联 系 人:万樱红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电   话:021-38676888、010-83939677

联 系 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21 日
(本页无正文,为《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提示
性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提示
性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