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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垒知集团:国泰君安关于垒知集团2022年度保荐工作报告2023-03-28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垒知集团
保荐代表人姓名:陈圳寅                          联系电话:010-83939236
保荐代表人姓名:陈金科                          联系电话:010-83939242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不适用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              是
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 1 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7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及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2 年 12 月 26 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可转换公
                                                     司债券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
(3)培训的主要内容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法规
                                                     规定,对持续督导工作内容、持
                                                     续督导期间规范运作要点、可转
                                                     债自律监管指引要点及上市公司
                                                     违规处罚规定与案例进行培训。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2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
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             无                      不适用
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
                                             无                      不适用
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
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             无                      不适用
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解决措施

1、股份锁定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主要股东持股意向承诺                               是               不适用
3、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及相关承诺                       是               不适用
4、信息披露相关承诺                                   是               不适用
5、承诺约束措施                                       是               不适用
6、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是               不适用
7、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
                                                            不适用
 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不适用



(以下无正文)




                                             3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 荐 代 表 人: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陈圳寅                       陈金科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