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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远东传动: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2-14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8 年,在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的积极支持和配合下,公司

监事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

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

充分行使监督职能,对公司定期报告、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内部控

制、财务、重大事项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

进行了有效监督,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的规范

运作和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一、2018 年度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及监事出席会议情况

    2018 年监事会共召开 5 次监事会会议,相关情况如下:

    1、2018 年 4 月 13 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7 年度

财务决算报告》;《2017 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 2017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关于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

于变更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

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的议案》;。
       该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18年4月17日的《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
       2、2018 年 4 月 26 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

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该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在 2018 年 4 月 28 日的《证券时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 《 证 券 日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

  3、2018 年 6 月 4 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以下议案:关于受让许昌钱潮远东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54.734%

股权的议案》。

       该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18年6月5日的《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
       4、2018 年 8 月 16 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
2018 年半年度募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拟出售
老厂区资产的议案》;《关于设立汽车传动系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的
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关
于拟设立汽车、工程机械传动系(许昌)研究院的议案》;《关于设
立上海远东乘用车等速驱动轴研发中心的议案》;《关于 2018 年半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该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18年8月18日的《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
       5、2018 年 10 月 26 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
季度报告及摘要》。

       该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18年10月28日的《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

       报告期内,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了全部监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入下:

监事姓名    职务         本年应参加监   亲自出席会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 席


                         事会次数       议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周建喜     监事会主席          5           5             0           0      0


 赵留安        监事             5           5             0           0      0


  赵贺         监事             5           5             0           0      0


 付东安      职工监事           5           5             0           0      0


 刘其勇        监事             5           5             0           0      0


 林三新      职工监事           5           5             0           0      0


 赵小廷      职工监事           5           5             0           0      0


年内召开监事会会议次数                                            5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4


       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0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1




    二、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定期报告、规范运作、信息披露、

内部控制、财务、重大事项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发

表如下意见

    (一)定期报告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定期报告进行了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

见,认为董事会对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

映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规范运作

    报告期内,监事会依法参加了公司所有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

为公司内部审议事项的决策程序,包括提议程序、决策权限、表决程

序和回避事宜等都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证监会规章、交易所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信息披露

    报告期内,公司共披露了 36 份定期报告及临时报告,监事会认

为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报告义务和信息披露义务,能够保证

报告和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严格遵守公平信息披露原则,做好上市公司未公开重

大信息的保密工作,没有以任何方式泄漏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也没

有进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或者其他欺诈活动。
    (四)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检查和审核了公司的会计报表及财务资

料,认为:公司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

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

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由大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注册会计师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五)内部控制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所处的环境和自身经营特点,已建立了较

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

活动能够涵盖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所有营运环节,同时加强了对关联

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等活动的控制。

    (六)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

    报告期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如实向监事会提供有关情况

和资料,保障监事会行使职权,监事会认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

守了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交所其他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

执行了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决议,忠实、勤勉地履行了职责。

    (七)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使用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进行监督检

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存放和

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相一致,报告
期内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违规使用、存放的情况。

    2.对外投资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投资的情况。

    3.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经营性的日常关联交易。监事会认为:公司

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事项时,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关联

董事回避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交易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及提升公

司的经营业绩,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

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4.对外担保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股东、股东控股的子公司、股东的附属

企业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6.利润分配

    报告期内公司进行了 2 次利润分配。1、2017 年度利润分配:以

公司现有总股 561,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20 元

人民币现金(含税);2、2018 年中期利润分配:以公司现有总股

561,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00 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监事会认为:利润分配方案履行了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并在 2

个月内组织实施;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维护

了全体股东的利益,保障了股东的投资收益。

    三、对 2018 年董事会、经理层经营行为及业绩的基本评价
       通过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

会、管理层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和制度,依法经营,合规决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

公司职务时,均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

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

务时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股东、公司利益的行

为。

       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

关法规政策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自己的监督职责,进一步促进公

司依法经营、规范运作,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为公司持续、

健康、长远发展发挥积极的作用。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2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