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东传动: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2-14
证券代码:002406 证券简称:远东传动 公告编号:2019—005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2 月 12 日
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相关
内容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的原因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
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该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
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按照上述通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会计政
策予以相应变更。
2、变更日期:按照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
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规定的施行日期执行。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变更前,公司财务报表格式按照财政部于
2017 年 12 月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
30 号)的规定执行。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格式按照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26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
知》(财会〔2018〕15 号)的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
会 〔2018〕15 号)的相关规定,公司调整了以下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并对可
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
收账款” 项目。
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
应收款”项目。
3、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原“工程物资”和“在建工程”项目合并计入“在建工程”项目。
5、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
账款” 项目。
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
他应付款”项目。
7、原“专项应付款”和“长期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长期应付款”项
目。
8、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
列示为“研发费用”项目。
9、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及会计政策变更之
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以及净利润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对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
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
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要
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响应国家会计政策变更的需要,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的相关要求。本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
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基
于上述意见,同意《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五、 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
理变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规范运作指引的
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2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