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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远东传动: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5-20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我们作为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独
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相关资料进行审阅,
现对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关于提名李庆文先生、郑元武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
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庆文先生、郑元武先生的个人履历等情况,我们认
为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在任职资格方面拥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具备的能力和
条件,能够胜任独立董事岗位的职责。未发现董事候选人具有《公司法》、《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
情形,均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
被中国证监会确认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
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候选人由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合格后建议,由公司董事会提名,提名程序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将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董建平



王莉婷



戴 华




                                                      2020 年 5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