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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远东传动: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7-08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许昌远
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基于独立判断立场,
我们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聘任总经理、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等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任职资格合法:经审查上述候选人个人履历,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进入者并且禁入尚
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
处罚和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本次聘任的高级管
理人员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
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
    2、程序合法: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以及聘
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选举刘延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赵保江先
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聘任刘娅雪女士担任公司总经理,聘任马喜岭
先生、刘其勇先生、潘天林先生、史洪涛先生、刘硕先生、宋中星先生担任公司
副总经理,聘任李茹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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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李庆文



王莉婷



郑元武




                                                 2020 年 7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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