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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远东传动: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04-26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 年,在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的积极支持与配合下,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
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
和要求,从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出发,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监督
职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及监事出席会议情况
     2021 年监事会共召开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已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
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相关情况如下:
  时间      届次                              审议事项                        披露日期
                     1.《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摘要》
                     4.《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5.《公司2020年度募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第 五 届监 6.《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1 年 4                                                                    2021年4月
          事 会 第四 7.《关于2020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月23日                                                                       27日
          次会议     8.《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10.《关于修订部分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1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2.《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因仅审议
                                                                             本次季报
          第 五 届监                                                         一项议案
2021 年 4
          事 会 第五 1.《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且无投反
月28日
          次会议                                                             对票或弃
                                                                             权票,免于
                                                                             公告
          第 五 届监 1.《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21 年 8                                                                    2021年8月
          事 会 第六 2.《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月20日                                                                       24日
          次会议     3.《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资产的议案》
2021年10 第 五 届监 1.《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2021 年 10

                                          1
月27日       事 会 第七 2.《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月29日
             次会议
    报告期内,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了全部监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入下:
                            本年应参加监事   亲自出席会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席       缺席
 监事姓名         职务
                                  会次数         议次数      加次数          次数       次数

  周建喜       监事会主席           4              4            2              0         0

  孟会涛          监事              4              4            2              0         0

  胡殿申          监事              4              4            2              0         0

   赵贺           监事              4              4            2              0         0

  付东安        职工监事            4              4            2              0         0

  孟志超        职工监事            4              4            2              0         0

  刘金檑        职工监事            4              4            2              0         0

年内召开监事会会议次数                                                   4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2

         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2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0

     二、报告期内监事会履职情况
     (一)定期报告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定期报告进行了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认为董事会
对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二)规范运作
    报告期内,监事会依法参加了公司所有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为公司内部审议事
项的决策程序,包括提议程序、决策权限、表决程序和回避事宜等都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证监会规章、交易所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信息披露
     报告期内,公司共披露了 44 份定期报告及临时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有
关规定履行了报告义务和信息披露义务,能够保证报告和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严格遵守公平信息披露原则,做好上市公

                                             2
司未公开重大信息的保密工作,没有以任何方式泄漏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也没有进行
内幕交易、操纵市场或者其他欺诈活动。
    (四)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检查和审核了公司的会计报表及财务资料,认为公司会计
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所有
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由大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注册会计师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五)内部控制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所处的环境和自身经营特点,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
制体系,制订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活动能够涵盖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
所有营运环节,同时加强了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重大投资、信息披
露等活动的控制。
    (六)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
    报告期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如实向监事会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保障监
事会行使职权,监事会认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了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深交所其他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执行了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决议,忠
实勤勉地履行了职责。
    (七)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使用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事会认为: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
目与承诺投入项目相一致,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违规使用、存放的情况。
    2.对外投资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对外投资的情况。
    3.关联交易、关联方占用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
资金的情形。
    4.对外担保


                                       3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股东、股东控股的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其他关联
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5.利润分配
     报告期内公司进行了 1 次利润分配:2020 年度利润分配以 2020 年度权益分派实
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50 元(含税)。
监事会认为:利润分配方案履行了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并在两个月内组织实施;符合中
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保障了股东的投资收益。
     三、对 2021 年董事会、管理层经营行为及业绩的基本评价
     通过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管理层能够
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依法经营,合规决策;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均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
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股东、公司利益的行为。
     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
规则》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自己的监督职责,不断加强新法规、新政策、新制
度的学习,进一步提高自身履职能力和水平,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
公司规范运作、提升治理水平和健康持续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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