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东传动: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10-29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我们作为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独
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相关资料进行认真
审阅,现对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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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李庆文
周晓东
郑元武
2022 年 10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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