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东传动: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1-11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我们作为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独
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相关资料进行认真
审阅,现对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出售部分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附属物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根据《许昌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要求,许昌市建安区土
地收购储备中心按照《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规定,对公司的部分厂区土
地等资产进行协议收储。公司拟向许昌市建安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许昌建安区
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出售公司所属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附属物
等资产。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推动公司向高端化、智能化、
绿色化制造业发展转型,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和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高质量可
持续发展。
本次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允的原则,交易方式和定价原则公平、合理。
本次交易事项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我
们对本次交易的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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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李庆文
周晓东
郑元武
2023 年 1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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